台湾《新生报》7日社论指出,高雄上周末不平静,飙仔横行街头!不只与女士官驾驶发生争斗,砸毁士官车辆,还到处在警分局旁放鞭炮,挑衅警方;其实这不稀奇,砍杀无辜路人,撞死人肇事逃逸也时时发生。但是电视新闻中的制服警员对摄影记者指称的“车辆砸毁”事件是超车纠纷,却不得不让人感叹,台湾还有法治吗?
上周末深夜高雄街头飙车横行,记者已经留下许多影像,警方自应积极侦办,不然谁还敢到高雄游玩?镜头中某制服警员未经详细调查就对摄影镜头说是“超车纠纷”,简直让观众傻眼,难道警方思维是:“在警局外放鞭炮”是“恭喜高雄市警方太平盛世”。
社论说,“集结超速驾驶”不只是个人危险行为,因道路乃公众领域,也涉及公共危险罪,更何况聚众施暴,攻击路过民众。想请问高市警方,超车有纠纷就可以二话不说将对方车窗砸烂吗?这种无目的性的攻击行为,比黑道更让民众更不能忍受。
高雄警方对飙车族一再滋事伤人杀人,束手无策,以往推说是飙仔之间恩怨仇杀,已经是有怠职之嫌;最近几周飙车族如入无人之地,有如“无政府”状态,警界应感颜面无光,这样的执法思维与敷衍态度,令人难以接受。
同时最近“高县女童性侵案件”的判决也令人无言,大众对于法官以“女童未表示不同意”来轻判加害者造成社会反感,还说出一个“罪疑从轻”的专业名词来唬弄民众。现今社会还不至于“治乱世用重典”,但是“勿枉勿纵”是法界的最高宗旨。地院庭长在引起民众哗然后,居然还说“没有错,民众不满意会检讨”这样正气凛然的话语,因为少数法官“好官自我为之”的心态,才是让今天台湾治安风气败坏主要原因。
三、五岁没有自主行为能力、对性几乎毫无观念的女童,居然因拒绝不够强烈而让歹徒受到法官轻判;于是警界也是一片怕事推诿之心态。谁无妻儿弱女,假使今天被砸车的是那位警察的女儿,他会说是“超车纠纷”?假使那位女童是那位法官的孙女,说法仍会是“罪疑从轻”?
社论最后表示,台湾警界法界屡屡出事,其实不是最近才有问题,过去当局对待这两种力量的态度一直都是很工具性的,只是最近昌盛的“狗仔文化”才将这底层的黑暗,逐一抖露出来;难道警界的自清都要靠媒体?法界的最高长官不能有所作为?四日律师节大会上,马英九说“司法要独立、但绝对不能孤立,尤其不能在孤立之后,还有知识以及权力的傲慢,必须贴近庶民的感受”,正说出民众心声。然而如今警界与法界在民众心中的形象如此破碎,地方负责人应当首先负起责任,替民众监督,当局也应当肃清风纪,绷紧警界神经,提振法界士气,除法界应自清外,当局也应尽速订定办法,让独立的司法人员,不再是无缰野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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