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辉涉嫌侵占台湾安全秘帐被检方起诉,在岛内政坛掀起翻天巨浪,其中竟有人将本案牵拖为“政治迫害”。台湾《新生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法办政治人物,系依据证据及法律程序进行,这是司法界的本分,与政治毫无关系,若为李辩白的人心中仍有司法,就应用事实说话,在法律范围内求取清白。
社论摘编如下: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涉嫌侵占台湾安全秘帐被检方起诉,一周来果然在台湾政坛掀起翻天巨浪。李登辉在该案中究竟有罪或无辜,将来可自司法审判中获得厘清,我们不欲再就案情加以讨论。令人忧心与遗憾的则是竟有人将本案牵拖为“政治迫害”。如若照此一方向发展,非仅司法公信力将荡然无存,台湾好不容易建立的民主制度必遭破坏。
继陈水扁之后,李登辉系第二位被起诉的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当事人固然颜面无光十分难堪,但对台湾地区而言何尝不是一项沉重打击,对岛内民众来说,更系不能忍受之痛!如若扁李两人勤政爱民一文不取,除了人民爱戴感念外,司法又如何能罗织罪名?
岛内司法是否受政治力影响,其实曾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李登辉与陈水扁应该最清楚。若两人在任内未曾以政治影响司法,更未借司法手段迫害异己,则在涉案后所谓的“政治迫害”就没有成立的可能性。也许反对者可以不相信现任马英九一再宣称不介入司法的说法,但若岛内司法一贯维持公正独立的立场,则马当局应也无此能耐在短短3年中使司法成为政治工具。反之司法若果真役于政治,则两位涉案的卸任领导人当年必然介入或放纵司法受到政治的干预。如果真是此一状况,则司法当然不可信,政治人物更不可信,台湾还能奢谈什么民主?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最近接受访问时表示,“不能说办了几位政治人物的司法案件,就叫司法改革,司法改革应该是为升斗小民争取人权”、“若是透过政治性的案件来做司改,那是方向的错误”。蔡英文似乎有意误导“司改论”,首先,如果连大人物都不敢办,司法又如何为升斗小民争取人权?其次法办政治人物,系依据证据及法律程序进行,这是司法界的本分,与司法改革根本是两回事。自陈水扁迄今的李登辉先后陷入法律诉讼中,却从无人表示这是因司改成功的关系!
司法纵然不够完美,但终究是维护社会秩序最后一道防线,民众在监督之余更应善加珍惜。尤其李扁两人曾长期掌理岛内领导权力,若心中仍有司法,就应在法律范围内求取清白,何忍将一人得失置于台湾地区与岛内民众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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