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被检察官依贪污等罪起诉,不排除到监狱当陈水扁狱友的可能。台湾《联合报》今日发表评论指出,起诉并不代表李登辉一定会坐牢,往后李登辉是不是会当陈水扁的狱友,还有很多变数。但其涉及的是一级贪污罪,一旦认定,减刑难度很高,想要不坐牢就只有领导人“特赦”了,这恐怕就是他支持民进党台湾地区领导人候选人蔡英文的原因?
评论摘编如下:
前台湾地区领导人李登辉被检察官依贪污等罪起诉,无论他怎么选择性记忆,怎么辩称不清楚、不知道,将来只要他被起诉的犯罪事实被法院接受,那么,他到监狱当陈水扁狱友的机会就很高了。
李登辉和陈水扁是否会来个监狱会,由政坛的“父子”,变成狱友,犹未可知,但可以确定的是,李登辉和他的支持者,如果对起诉有意见或不满,应该怪罪的不是国民党,也不是马英九,而是陈水扁。
以过去处理过台湾安全秘帐案新闻的了解,李登辉涉及台湾安全秘帐案,相关事证不少,老早就应该办出结果,但因李登辉曾经权倾一时,卸任后又组了个政党,给自己建构一个攻守有据的组织,让检调单位在侦办时有顾忌;再加上检调内部传言,紧接着上台的陈水扁,似乎有拿这件案子当筹码,和李登辉打交道,所以,检调单位办这件案子,办成了半吊子。
案子一放多年,没有什么动静,直到检调侦办公务机要费案,涉案被关的陈水扁“公开举发”李登辉也涉及不法,检调单位才再把台湾安全秘帐案李登辉涉及的部分,拿出来办。没想到陈水扁举发,检调机关接着调查,如今办出个头来,绿营的人不骂陈水扁,反过来怪马英九,让人觉得啼笑皆非。
当然啦,起诉并不代表李登辉一定会坐牢,往后李登辉是不是会当陈水扁的狱友,还有很多变数。很多人可能注意到了,检察官在起诉书中,请法院审酌李登辉年迈及对台湾的贡献,量以适当之刑,是很客气的作法;但是,李所犯的法条是贪污治罪条例的一级贪污罪,法定刑是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只要被认定有罪,即使法官以李登辉年过80岁,而予酌减,也不可能减到可以易科罚金的徒刑。
而且,一般实务上,法官若要把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一减再减,减到可以宣告缓刑的两年以下,不但有很高的难度,而且也有相当高的政治及司法风险。
李登辉不坐牢的路子,只剩领导人予以“特赦”了。李登辉最近积极介入2012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甚至大力支持他曾倚重的蔡英文,很可能就是他的另一个老谋深算。
[责任编辑: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