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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涉案人员只有认罪才能获得救赎

2009年02月20日 14:43: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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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水扁家前出纳陈镇慧,日前对于台湾检方指控的四项罪行,包括洗钱、贪污、伪证、和伪造文书,一并认罪,以换取检方请求合议庭就她所涉四项罪名判决免诉。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发表社评说,陈镇慧为什么会受到吴淑珍的器重?道理很简单,从这一段期间陈镇慧的表现来看,可以推论她应该具有两个特质:忠与诚。因为忠,吴淑珍要她做什么,她都会服从;因为诚,陈镇慧经手的钱不会少掉一分一毫。此所以陈水扁家的钱有几十亿或上百亿,但陈镇慧并没有因而致富。

  社论说,陈镇慧的忠与诚,本来是对陈水扁珍而言,然而一旦拉高到道德的层次上,忠成了愚忠,诚成了伪诚,陈镇慧的内心必然充满矛盾。她要如何面对社会,面对良心,面对她自己心中的上帝?在这种矛盾中,陈镇慧只有全盘认罪,才有可能获得救赎。

  在宗教意义上,救赎是一种由不完满到完满,或者由错误道路转到正确道路的实践过程,但其前提是承认自己的错误或罪行。但除了宗教上的救赎之外,还有社会的救赎,也就是个人与家庭获得社会的谅解与接受,并且取得了重新出发的权利。陈镇慧全盘认罪后,将因救赎而得到重生,但其它的人呢?

  社论说,在整个陈水扁贪污案中,必然有规划者与执行者,像马永成、林德训、余政宪、李界木、陈哲男等等,族繁不及备载;这些人都是共犯,都有分到一杯羹。至于像陈镇慧者流,既不是规划者,也不是执行者,而只是一个出纳与簿记而已。在整个弊案中,她所占的成分应该最低,但现在陈水扁前后任办公室主任马永成及林德训为了自保,都把责任推到陈镇慧身上。至于像吴景茂、余政宪、或陈致中,或者只坦白了一部份,或者是基于诉讼策略而希望认罪协商,都还不敢勇敢面对自己的罪行。由此看来,这些人比陈镇慧还不如!

  社论认为,收贿与行贿是一体之两面。那些行贿的企业家,有没有人有像陈镇慧那样追求救赎的勇气呢? 

  吴淑珍日前爆料有二十位企业家捐钱给他们,其中真真假假不仅转移焦点,也让检察官疲于奔命。然而,吴淑珍这么一爆料,可能把他们自己推到了更危险的边缘,因为吴淑珍帮所有人撤下了最后一道防线。企业家拿钱给陈水扁和吴淑珍,大概有几类。第一类是本来支持陈水扁的,只是没想到原来捐民进党的,变成了陈水扁珍的私房钱。这一类人没有道德救赎的问题。第二类是被陈水扁及其徒众们或明或暗要挟,而不得不捐出钱者。陈水扁珍这种行径与黑道无异。这类人虽说是被迫,但也因为他们屈服,而使陈水扁珍更为贪婪,也更肆无忌惮。值此时刻,与其等珍爆料,不如自行向检方说明实情,也让陈水扁吴淑珍的罪状更真实地呈现在民众眼前。

  至于第三类人,其犯行与陈水扁珍只有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这类人为了利益而与陈水扁珍挂勾,目前检方虽已查出了一部份,但相信这只是冰山的一角而已。我们必须劝告这一类人,当陈水扁最后倒下时,他们也必然要随之陪葬。所谓的陪葬,不仅意谓他们的刑责,也意谓他们在道德上无法获得全民的谅解,也因此无法自我救赎。这种伤害,不是自己一人所受的伤害,而是一家所受的伤害,不是一时所受之伤害,而是历史上洗不清的污名。

[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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