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关键词:
中国台湾网  >   评论中心  >   海峡时评  >   政治

“干脆宣布选举无效” 扁发飙喊出心里话? 

2007年11月26日 10:41:00  来源:中评社
字号:    

  陈水扁今天发飙声称,若泛蓝18县市坚持采两阶段领投票的话,他不用戒严,“干脆宣布选举无效!”台北中评社24日分析指出,实际上,以台湾现有法律,“总统”只有先宣布戒严,才有宣布选举无效的空间。陈水扁此一说法,兹事体大!

  谢长廷今天被媒体询问相关回应时,脸色铁青,不知如何回应。民进党内幕僚,也都不知道陈水扁怎么会蹦出这一句话,后续效应有待观察。

  根据台湾现有法令,在正常法律秩序下,“选举无效”,并不是“总统”说了算。现行“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共有118、123、125等3个条文提到“选举无效”,重点是,“选举无效”是以法院判决为根据。就像04年的“总统”选举诉讼,以及日前判决定谳的高雄市长选举官司,都是依法院判决为依据。

  台湾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总统”可以片面宣布“选举无效”,除非是援引“戒严法”宣布戒严,才能据以对进行中的选举喊停,或宣布“选举无效”。

  陈水扁今天在造势活动时说,有人建议他,不如宣布戒严,他也不用戒严,“干脆宣布选举无效!”实际上,他这种说法是故意卖弄文字游戏,扁宣布“选举无效”,就等于是宣布戒严,律师出身的他,怎么可能不知道?

  最可怕的效应在于,如果08年他先宣布戒严,再宣布“选举无效”,进行中的“总统”选举就等于是叫停了。这时,朝野“总统参选人”谢长廷、马英九不论谁的声势高,都讨不到便宜,只有陈水扁获利,他可以借着戒严令的保护,继续稳坐“总统府”。

  接下来,就要等陈水扁宣布解严,选举才能恢复进行。尽管“戒严法”明订“总统于情势紧急时,得经‘行政院’之呈请,依本法宣告戒严或使宣告之。但应于一个月内提交‘立法院’追认……”但从上述条文看来,只要陈水扁决定硬干,“立法院”显然挡不住他。

  文章说,从“公务机要费”事件发生后,陈水扁知法、玩法案例,已经罄竹难书。万万没想到,他居然连要下令宣布“选举无效”,这种违背民主选举游戏规则的话,都讲得出来。

  同样是律师出身的谢长廷,最惊讶之处,想必也在这里。陈水扁今天说出这种话,最感寒心的,不是蓝营,正是谢长廷。

  尤其,从绿营最近的造势活动来看,谢一天只有稀稀落落几个行程,扁却可以一天连赶7、8场,完全掩盖了候选人的光环。扁今天的宣布“选举无效”说,是不是讲出了他的心底话?谢长廷想必是最想知道的人。

 


 

[责任编辑:张弛]

海峡时评
深度幕后
七日视点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