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工商时报》14日发表社论说,在两岸关系领域,虽是“两岸一家亲”,双方很多事情都可弹性处理,不用太计较,但若是一方想要的东西太多,愿给对方的太少,或是一方急切需求事项,对方冷淡以对,则这样的互动关系也难以长久,甚至难免发生“兄弟阋墙”的事情。换言之,两岸关系应该“有给有取”,才能稳健发展。
社论摘录如下:
最近两岸双方之间,已经明显有了“给取失衡”现象,且双方都有值得检讨之处。这现象值得两岸官方予以高度关注,并相互加以调整。
其中就台湾方面而言,主要是台当局最近向大陆提出了太多经贸优惠要求,却未能有效推动两岸经贸合作相关“立法”工作,也没有具体规划对陆资厂商扩大开放市场。这种情况,让人感觉台湾是只想“多取少给”。
关于台湾方面最近提出的要求,项目不胜枚举,譬如要求大陆在洽签中的两岸货品贸易协议上,给台湾多于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之对韩优惠,并允许卡关中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切割出金融部分以先行实施;还有,台湾希望大陆给予台商国民待遇,以及对台商缴交职工社会保险金之责任,给予一些宽容等。
这些要求,都对台湾有利,民意也会大力支持。然而,台湾在提出这一系列要求的同时,却忽略了给予大陆适度的“回馈”,其中主要缺失,就是上述“立法”工作之未能有效推动。
直白地说,两岸服贸协议在“立法院”卡关,已超过一年,迄今仍难以进入正规审查程序;而有助两岸服贸解套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立法”工作亦尚未走上正轨。在这种情况下,台湾方面仍一再要求大陆对台释出经贸优惠,那就不免让人感觉,台湾只是一昧向大陆争取好处,却没有善尽自己的“相对义务”。
更何况,当前台湾执政的国民党,在“立法院”也是最大党,以这样的优势地位,居然可以让两岸服贸协议如此卡关,这让大陆方面颇感错愕和不解;大陆也认为,由于监督条例尚未完成立法,两岸货贸协议即使能很快谈成并签署,也难免在“立法院”卡关,而迟迟无法实行。因此,大陆方面目前在两岸货贸协议洽签上,态度是有所保留的。
要而言之,台湾方面在积极争取大陆给予经贸优惠之余,也有必要“反求诸己”,努力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最好能很快完成监督条例之“立法”,这样才能提高大陆洽签货贸协议的“积极性”,并为台湾争取到更多优惠,也促成该协议早日签署及实行。
还有,近来大陆方面颇期盼,两岸经贸能够“平等互利”,譬如其已表示,希望台湾在两岸货贸协议中,扩大开放大陆农产品进口,以及给大陆石材、成衣、陶瓷等优势产品免关税优惠。对此,台湾虽不必照单全收,但总要就如何开放大陆产品进口的课题,提出一套完整的政策规划。否则,不免让人认为,台湾只会要求陆方开放,却吝于给陆方开方便之门。这样也会坐实台湾“只想多取少给”的议论。
综合而言,两岸双方应该共同努力,尽速梳理及调整彼此间的“给与取关系”,达到“有给有取,大致平衡”的境界,如此方能突破现况,为两岸的和平发展奠定更稳固的基础。
[责任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