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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监督”假议题 服贸拖延真伤害

2014年04月08日 14:43: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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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6日天到“立院”议场探视学生并且发表声明,接受学生“监督条例先立法,服贸协议后审查”的诉求,学生表示满意并愿意讨论退场问题。太阳花学运似乎有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台湾《中国时报》7日社论指出:王金平如此宣示,能不能解决问题?还是创造了新问题?“立法监督”是真议题,还是假议题?如果“立法监督”是假议题,最后一事无成,将严重影响台湾所有厂商出口竞争力,进而冲击就业者的权益,后果是由王金平还是由全体百姓承担?

  台当局“行政院”通过的“两岸协议处理及监督条例草案”,与在此之前“民间学者”所提出“两岸协议缔结条例草案”相比,二者之间有强烈反差。前者依据权力分立原则,将协议分为四个阶段,与“立法院”及社会大众进行沟通及咨询程序法制化。

  而“民间版”草案名为监督两岸谈判,实际上是上纲再上纲,假借服贸之名,箝制两岸所有互动。例如其第四条第二项明订“涉及人民对主权之各项协议,其缔结计划应由‘行政院’提出及报告并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同意。相关人员违反致生损害主权者,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第一条则开宗明义表示订该法系为确保“两岸政府”关系之建立与发展。这样承认对岸政府的立场,就是“一边一国”,违反“中华民国宪法”。另外,第四条第二项明订“确保人民受宪法、两人权国际公约保障之相关权利,亦受对岸同等保障”,也和商品与货物贸易协议毫无关联,本质上是政治性宣言。

  看了“民间版”,令人不禁以为两岸已经开始政治协商。难道是起草的学者主张应跳过商品与货物贸易协议而直接进行政治谈判?还是既然一切都是为政治服务,因此所有协议都是政治协议?但是骤然将两岸协议拉高到如此地步,到底是柔性“台独”的成功展现,还是忽略两岸谈判应作政经分离的细腻操作?

  这个版本还要求,任何台湾方的个人均可以以其权利在大陆受损为由,要求台当局撤销对对岸人民的互惠保障。但这到底是对人权的普世追求,还是人权遇到对岸人民就可以选择性地予以剥夺?

  这个版本最大致命伤,是要求“立法院”主导两岸协议,而不仅是监督。例如台当局应于两岸协议协商开始90日前,提出协议缔结计划向“立院”报告,并依据向“立院”报告或经“立院”同意协议缔结计划连同“立院”决议,进行两岸协议协商,否则就会停止协商。依协议缔结计划完成协商后,台当局还需于正式签署两岸协议180日之前,向“立法院”提出影响评估报告及影响因应方案。“立法院”亦得要求协议缔结机关重启协商。

  换言之,该版本使“立法院”将“行政院”的缔约权实质剥夺或径行取而代之,因此“违宪”。

  不过,无论这些版本问题在哪里,在学生继续非法占领“立法院”的情况下,不可能进行“立法”审查。目前学生继续占领开“院会”的主议场,而且民进党至今仍不同意更改场地举行“院会”。所以,看来“立法监督”基本上是假议题。纵然“立法院”恢复开会,面对以实现“两国论法制化”为目标的民进党版及民间版监督条例,完成“立法”的可能性几乎是零,我们忧心台湾经济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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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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