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日报》15日社论说,欧洲在台商务协会日前发布年度建议书,今年欧商选用一张穿着西装、肩挑扁担人士左右失衡的图像,描述台湾在“立法”过程中,往往为了迎合声音最大的团体,未能多方谘商,最后产生偏颇一方的法律。欧商建议,台当局应根据国际标准,建立一套衡平且进步的法规,积极与欧盟洽谈贸易协定,力求经济持续发展。
欧商的建议,对目前尚沉浸在台湾与新加坡经济伙伴协定(ASTEP)洽签喜悦的台湾来说,无疑是当头棒喝。这几年台当局积极对外洽商自由贸易协定(FTA),多将焦点摆在关税攻防,却未能注意到,台湾经年累月形成了一批严重打击外商投资意愿的法律,这对今后台湾参与高标准、高品质的区域经济整合活动,已种下不利因子。
欧商举例,台当局在研拟消费者保护法修正案时,内容广泛且好高骛远,例如要求易腐败食品与电子商品采用相同退货条款与标准;再者如今年6月刚通过的职业安全卫生法,要求雇主对在家工作者及非雇主能直接控制的工作场所,也需提供相同程度的保护。欧商认为,这些法规立意良善,却让企业无形中扛下过高与无限责任,最后恐适得其反,让企业、消费者与劳工,无一方得利。
欧商的建言,不在要求台当局必须一面倒支持企业,而是期盼台湾的“立法”过程与品质能够接轨国际,尽可能衡平多方利益,避免看似穿上正义的外衣,实则无法发挥屏障功能。欧商的弦外之音,更在提醒台湾,“立法”必须避免闭门造车,既影响外商投资意愿,日后对外洽签FTA时,也将举步维艰。
这几年,台湾为避免边缘化危机,积极迎向区域经济整合。在相继完成两岸经济合作协议(ECFA)、台湾与新西兰经济合作协定(ANZTEC)与ASTEP之后,台湾还准备挺进跨太平洋伙伴协定(TPP)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相较过往FTA多注重关税减让、最惠国待遇等传统议题;如今的区域经济整合趋势,涵盖不少新内容,例如电子商务、投资、竞争等,其中,法规调和也是重要一环。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