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台湾“立法院”经济委员会、财政委员会分别邀“经建会”、台湾“财政部”、台湾“央行”等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自由经济示范区的规划及税式支出评估”,显示“立法院”对示范区的重视,自由经济示范区的发展值得岛内民众重视。
台湾《工商时报》14日发表社论说:在如今台湾赋税负担率已低于韩、港、新加坡、中国大陆的情况下,在财政空虚到非卖祖产无以为继下,在过去大幅降税仍无法吸引投资下,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降税根本站不住脚。
社论指出,依台湾“行政院”原先核定的方向,自由经济示范区分为两阶段执行,第一阶段已于八月初实施,第二阶段须等到《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三读后才能上路。示范区第一阶段的重点在松绑行政法规,提供更便捷的关务、加速示范区土地开发的审查流程、放宽外籍专业人士来台的限制、松绑陆资来台投资限制等等,这些行政程序上的改善只要“行政院”核定即可,无需“立法院”三读,预计在本月底即可全数核定公告。不过,有关在区内提供租税优惠,那就不能以行政命令为之,必须经“立法院”三读后才能实施,这是属于第二阶段重点推动的工作,可望于近期送“立法院”审查。
社论指出,依据财政主管部门上周报告的资料,未来示范区提供的租税优惠不少,例如区内事业投入高度研发创新可享三年投资抵减租税优惠、国际级跨国企业设立区域营运总部三年内汇回台湾的收益(须进行实质投资)享10%的优惠营所税率、外商授权示范区企业技术所获收入可予免税、示范区事业聘雇外籍专业人士前三年薪资得以半数课税、外国货主在区内简易加工后的商品内销一成免征营所税等等。
社论说,台湾过去四十年奖励投资条例、促进产业升级条例的租税减免确实吸引不少企业投资,创造就业机会,并让台湾经济得以起飞;随着台当局订定产业创新条例,以衔接产业政策。在草拟产业创新条例期间,各方对于如何衔接促产条例的租税优惠有不同看法。执政党原拟让营所税率由25%降至20%,而保留研发、人才培训、营运总部、物流中心等四项功能别的租税奖励,但鉴于企业界认为单一税率不必再有研发、人才培训等优惠是最公平且最具竞争力的作法,台当局行政主管部门从善如流,将营所税一口气降至17%,只保留研发创新奖励。
犹记得当时营所税率降至17%时,台当局高层官员及不少企业家皆表示,台湾税率远低于大陆、韩国,与香港及新加坡相当,加上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的签署,台湾已具备更优势的竞争力,必然会吸引外商来台投资。没想到事与愿违,近年外商来台直接投资(FDI)未见成长,反呈下滑,由2008年金融海啸后一路下滑,以2008年至2012年的统计依序是54.3亿美元、28.1亿美元、24.9亿美元、-19.6亿美元、32.1亿美元。
社论指出,事实上,去年台湾的赋税负担率已降至12.8%,非但低于韩国的19.8%、中国大陆的19.4%、也低于新加坡的14.1%、香港的13.6%,台湾企业的整体赋税负担明显较轻。换言之,如今台湾民间投资不振、外商来台投资不如预期,实与租税无关,台当局闷着头在自由经济示范区降税,既无益于吸引投资,反将让财政困难加剧,这实非明智之举。
社论分析,比较台当局已经规划的产创条例降税方案与自由经济示范区特别条例,即可发现两者有不少巧合。产创条例第一版的研发、人才培训、营运总部及物流中心四大功能别奖励是搭配20%的营所税率,而第二版营所税率降至17%的前提是排除多数功能别的租税抵减。当时对于究竟采单一税率或者仍保留功能别的奖励,各方有不同见解,最后达成共识,采用单一税率17%,缩减功能别奖励。讵料,如今租税奖励又准备在示范区复活,在营所税率已降至17%的今天,经建会再提出这些降税方案,其合理性、公平性及有效性,实令人质疑。
社论说,上周台湾“立法院”财委会邀集“经建会”、台湾“财政部”报告“自由经济示范区相关租税优惠规划及税式支出评估”,尽管这份评估认为规划中六项租税优惠可以创造2.92亿元的租税收入,但在此之前送到财委会的评估却是税损1.14亿元。数据如此戏剧性变化,遭多位“立委”批评,这说明税式评估有太多假设前提,其结果不可尽信。在如今台湾赋税负担率已低于韩、港、新加坡、中国大陆的情况下,在财政空虚到非卖祖产无以为继下,在过去大幅降税仍无法吸引投资下,这样的降税根本站不住脚。
社论认为,台湾六年前面对投资不振,多数人认为两岸未能直航是主因。随着两岸直航并签署经济合作协议,投资依旧不振;不少人转而认为降税才有魔力,近年遗产税、营所税接连大幅调降,惟投资仍无起色;如今高层又转而认为FTA才是王道,风风火火推动示范区以为签署FTA预做准备。这些年决策当局一路且战且走,既无助于扭转经济困局,连年减税又加剧财政危机,殷鉴不远,示范区切莫再重蹈覆辙。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