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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禽流感带来的教训

2012年03月07日 15:35: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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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近日爆发H5N2高病原性禽流感,除了将相关养鸡场的鸡只悉数扑杀之外,台当局“农委会与防检局”更被外界质疑有窜改病毒检测报告、隐匿疫情等事情。台当局“农委会”除了已将全案移送台湾“监察院”调查之外,台北地检署更因长期追踪禽流感疫情的纪录片导演李惠仁告发台当局“防检局”官员渎职、废弛业务酿成灾害等罪,连日来也加快调查、搜证的工作。  

  台湾《工商时报》7日发表社论指出,检视此一鸡只感染禽流感事件,台当局主管官署近年来不论是处理猪只感染口蹄疫,或禽类感染流感,按说已经累积了相当多的经验,如何控制疫情,乃至如何让消费者安心,以及对相关饲养户提供补偿,降低产业与饲养户的损失,都应有一套标准作业流程(SOP)。岂料这一波的禽流感事件,还是对业者与消费者造成莫大的冲击;而台当局主管官署“农委会”除了“防检局局长”许天来首当其冲为此请辞下台之外,还要面对检调单位与“监察院”的调查,台当局“防检局”形同沦为这一波禽流感事件的重灾户。  

  针对外界指责主管官署有隐匿疫情之嫌,连日来台当局“农委会”除了表示已经将相关资料移送“监察院”调查,以及配合静候“司法”程序之外,更在本周一国民党“立院”党团所举行的专案记者会上,解释之所以在李惠仁提出检举后,何以要耗时70天才能断定此一波的禽流感是H5N2高病原性禽流感,关键即在于“防检局”从着手控管鸡只与鸡蛋,取样进行检验,检体取得后还要举行专家会议判断。而偏偏第一次的会议与会专家并无法认定为高病原性禽流感,所以没有立即扑杀,一直要到台南鸡场也爆发疫情,“防检局”召开第二次会议后专家们为了风险控管,才认定确为高病原性禽流感。为此事件请辞下台的许天来更指出,禽流感疫情各界有不同意见是一回事,但公务人员一切行事应符合法律规定,尤其一旦确认为高病原禽流感后,感染禽场必须全场扑杀,涉及民众财产权益,因而台当局任何措施都一定要有充分科学证据。  

  平情而论,台当局“农委会”和“防检局”官员的这一番解释,容或被视为是卸责的说辞。但是要做出扑杀的决定,的确是要依循一定的作业流程,否则轻率认定,并据以大肆扑杀,还是会被批评质疑决策草率,伤及无辜。从而监察院介入调查本案,重点其实应该放在了解防检局处理此事的过程究竟有没有疏失,以及提出有待改进之处。  

  社论指出,具体而言,“农委会”与防检局相关人员即使没有刻意隐匿疫情或怠忽职守之处,但是从接受检举到确认感染高病原禽流感,前后需要耗时70天,在疫情紧急的情况下,如此的旷日费时,无疑是有检讨改进缩短时程的空间。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次的事件是来自于民间人士纪录片导演的检举。犹记得在去年的塑化剂风波中,多亏有杨姓检验人员的“鸡婆”,发觉异样才揭露此一遭隐匿的食品安全事件。而在这一波的禽流感事件中,我们虽然尚未看到“防检局”有鸡婆公务员挺身而出,还好有民间人士很“鸡婆”的挺身检举。我们认为此举,其实是台湾社会民众守望关注公共领域事务具体的表征,主管官署如果视为“麻烦制造者”,显然是落伍偏差的想法。社论认为强调要人民“安心”的台当局行政团队,在公务机关人力吃紧的情况下,如果能够善用民间这一股“鸡婆大军”,台当局施政苦民所苦也就不会沦于空话了。  

  不过,即使援引、善用民间力量,台当局体系还是有必要好好检讨行政流程,强化提升时效。在行政流程方面,是否一定要有这么繁复的公文流程?相关法令规定是否因为防弊重于兴利,反而在施政时自缚手脚?更重要的是公务员只强调一切依法行事,相对的有关时效的掌控往往不在优先考虑之内,以致社会各界与台当局机关打交道者无不对台当局效率不彰感到痛心与无力。而在资讯快速流通的今天,时间的蹉跎更会带来整体竞争力与应变力的削弱。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这一波禽流感事件即使主管官署没有隐匿疫情,检验认定扑杀也一切照章行事,但前后需耗时逾2个月,无论如何算不上是有效率的表现。期待新行政团队能记取教训,随时记得效率的提升,才能急民所急,苦民所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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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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