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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内“奢侈税”征收效果不尽如人意

2011年07月13日 10:27:00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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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岛内俗称“奢侈税”的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实施满一个月,成绩单日前出炉。全台湾申报不动产课税件数只有6件,缴纳税额共计135万元(新台币,下同),换算成交易金额仅为1,350万元,平均每件成交价约为225万元。尤其是被当成主要征收对象地区的台北市,竟然完全没有任何课税案例,让人颇为纳闷,更激起想要进一步探索其中真相的兴趣。

  对此,台媒《工商时报》13日发表社论指出,迄今为止,台湾财政主管部门除了公布讯息之外,对外界的疑虑与质问,其响应态度甚为低调。回顾“奢侈税”数月前在台当局沸沸扬扬的造势下宣告“诞生”,社会大众也给予无限的期待。如今,奢侈税上路届满一月,民众热望台湾财政主管部门带来一桌丰盛与喜悦的“满月酒”。  

  社论说,台湾财政主管部门原来预估不动产奢侈税的适用对象,亦即持有2年以内之非自用住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空地等,房屋20,498件,土地40,213件,共计60,711件,税收高达129亿元。照此估算,平均每月的课税案件应约为5,000件左右,如今第一个月只有6件案例,相差霄壤悬殊,让人无法理解。到底是台湾财政主管部门当时为了推动该项政策而刻意过度膨胀其课税效果?还是奢侈税的实施的确发挥阻吓作用,而抑制了投机炒作的交易?或者是,出台过程的折冲与妥协而导致适用课税对象与范围的大幅缩减?更或者是,因实行自动申报制而造成民众侥幸投机的逃漏心态?不论原因为何,就如此一项众所瞩目的税改而言,台湾财政主管部门都应该公开给社会大众一个清楚的说明与交待。  

  根据台湾财政主管部门的会议资料,当初之所以决定对不动产课征奢侈税,原因乃系“鉴于现行税制下,房屋短期交易移转之税负偏低,土地短期交易移转则未课征土地增值税,造成投机人士蓄意炒作房价”,因此希望透过对短期内移转非自用住宅之房地课征奢侈税,“以收抑制不动产短期投机炒作之效,弥补土地增值税之不足,进而缩短贫富差距,维护租税公平”。换言之,不动产奢侈税的课征,主要是为了补救现行岛内不动产税制缺失所产生的问题,藉由打击短期投机炒作歪风,进而达到抑制房价、增加税收,以及缩小贫富等目的。然而,以目前初步的实施成效观之,奢侈税的威力似乎皆尚有未逮。  

  首先,自从台当局预告要开征奢侈税开始,岛内房地产市场,尤其是北部地区的交易量确实呈现大幅萎缩。根据一份民间房地调查,从奢侈税2月底宣布开征至6月15日实施半个月为止,台湾房市交易量大幅缩减约3成。由此可知,奢侈税对于市场上那些“兴风作浪”的投机交易确有阻吓的效果。但由于房地市场的供需基本态势并没有因为投机因素的消失而改变,是故,同一期间大台北地区的房价依然是铁板一块,不跌反涨。换言之,对于房价的合理化,奢侈税充其量只能协助消除一些边际的“激化”因素,无法发挥整体供需均衡的稳定功效。房价越打越高,或不能全然归责于奢侈税的无效,但却有违民众对奢侈税所寄予的高度厚望。  

  其次,奢侈税第一个月课到135万元,平均每件税额只约22万元,可以预计对台湾当局税收的帮助将非常有限。如果台当局只是想要加强从不动产交易上提高课税的效果,开征奢侈税也不必然是一项最好的选择。与奢侈税相比,台当局努力加强现行税制下的稽征绩效,所增加的税收反而比课征奢侈税为多。何况,若奢侈税的目的系为了抑制投机交易,则税收课得愈少,反而表示奢侈税的实施愈有成效。换言之,奢侈税本即不应当做是台当局增加税收的工具,更不适合将其收入做为社会福利支出之依赖财源。  

  其三,奢侈税的目的既是用来打击投机,若投机炒作风气因而受到压制,则或可减少炒作者利用短期交易的课税空窗进行牟利的行为,进而消极性地达到增进租税公平的效果。但因为台当局并没有根本解决不动产税制的弊病,故那些口袋深的财团大户,仍然可透过现行税制上的缺失,继续赚取暴利,进而导致贫富差距更加扩大。尤有甚者,奢侈税只是一种交易税,其与所得税不同,本质上即无法以量能课税来达到缩减贫富差距与平均所得分配的功能。就此方面言,奢侈税的宣传意义始终比其实际效果来得大。  

  社论还指出,台湾不动产税制的根本问题有二:一为房屋与土地分别课税,一为课税价格偏离实际价格。前者让牟利者有操作房地二者间税负分担差异的利益;后者则让投机者敢肆意炒作房地价格,而不需有被课以重税的担忧。相对于真正的税改而言,奢侈税其实只是表面披着“正义”旗帜的小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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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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