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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案让台湾老百姓感叹:有权力真好

2008年12月19日 10:0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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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今天发表文章《有权力真好》,全文如下:

  这个星期,不,应该说从陈水扁案侦办以来,整套法律程序走下来,给台湾老百姓最大的感触,其实就是“有权力真好”。因为陈水扁家“一缸子”的特权、以及检调司法望“扁”辟易的表现,不仅让我们看清“为政不得罪巨室”的道理;什么叫“窃国者侯”、“窃钩者诛”,居然在民主时代,还有那么多人,兴起同样的千古之叹。真的,我们的司法,还要多加油。

  细数陈水扁家特权,那才叫“罄竹难书”。由全家犯法只一人收押,伪证串供,可不虑后果;从重量刑,却免保开释;到发票冒领,还登报喊冤,除了“A咖至尊超值顶级”待遇一词形容,大概也没什么话语,可以让人消气。

  偏偏人家犹不领情。明明优待独居房,禁食几天,即外送就医洗热水澡的,竟然有脸讲别人,关了两天就如何。明明上穷碧落下黄泉、求过爷爷告奶奶,只为跟检座暗通款曲的,竟然有胆寄照片,“仙人跳”到特侦组。明明妈妈搜括发票,A钱洗钱不择细壤,竟然女儿敢喊无奈,说起诉书不该牵扯她。要是平民百姓,谁有条件随便拒吃、搭讪检座、申冤报头呢?

  如果说,陈水扁是现任领导人,“国家体制”所系,那或许礼遇他,还有顾及颜面的根据;但如今已经卸任,恢复平民身份,自然应该一视同仁;就算礼遇,也需照条例来,哪有公权力自动附赠“沙咪士”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更何况民主社会的过气政客。“陈公主”喊无奈,殊不知“有权力真好”,老百姓才无奈;而卸下权力了,还这么好,真搞得人人红眼症啦!

 

[责任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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