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快讯:台北地方法院再度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

2008年12月18日 22: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2月18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开庭审理陈水扁无保释放更裁案,合议庭晚间仍然裁定陈水扁无保释放。

  台检方特侦组12日依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等人后,案件移审法院,并向法院声请继续羁押陈水扁,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当庭无保释放陈水扁,特侦组不服裁决,16日提出抗告。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陈水扁于审判中行使诘问权,有勾串共犯及影响证人之虞,昨天撤销台北地方法院将陈水扁无保释放的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时30分开庭,陈水扁也提前抵达。检方则由特侦组四名检察官和台北地检署两名公诉检察官到庭论告。

  特侦组检察官在庭上表示,陈水扁家把钱汇往海外,并非单纯洗钱,而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到岛外,认为只要陈水扁排除随扈,绝对有管道、有动机逃亡。检察官并举例证明陈水扁有湮灭证据和串供之虞,检方也举出多项陈水扁企图影响其它被告的事证。(高大林)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