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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就在美置产 陈水扁还有脸狠批宋楚瑜

2008年09月02日 09:37: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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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连日追查,国民党“立委”邱毅发现,至少在14年前,扁家就已经在美国洛杉矶置产,一旦证实,对于身陷洗钱弊案和面临“公务机要费案”被起诉的陈水扁来说,又是另一件难以启齿的丑闻。

  邱毅追查发现,陈水扁和吴淑珍在1994年12月13日,以美元17万5千元的价钱,把房子卖给吴淑珍的父母。检视这个日期,在此一个多礼拜前,首度参选台北市长的陈水扁,才刚刚摆脱赵少康和黄大洲的夹击,成功进军台北市政府。

  中评社刊文指出,陈水扁选择这个时机点,把洛杉矶的房产过户给岳父母,仔细分析起来,可是经过缜密思考。陈水扁自知赢得台北市长宝座之后,外界将用放大镜检视,一旦被外界知道在海外置产,将会对他的政治生命造成重大冲击,加上“财产申报法”在前一年1993年正式施行,等到上任市长之后,必须把所有的财产摊在阳光下。

  由于陈幸妤和陈致中也还没有成年,所以吴淑珍选择把自己最信任的父母当作人头。

  至于原先在吴淑珍母亲吴王霞名下的房子,为何突然在1996年12月26日过户给陈幸妤?奇怪,吴淑珍不是重男轻女吗,为何不是过户给陈致中?答案很简单,那一年陈致中尚未成年,陈幸妤刚好满20岁,所有登记在她名下的财产,依法都不必再向“监察院”进行财产申报,成为隐匿财产的最好去处。

  文章认为,其实,扁家人当中,包括陈致中、黄睿靓和吴淑珍的哥哥吴景茂,都已经证实是扁家海外帐户的人头,先前陈幸妤数次发飙,强调对于海外帐户一无所知。不过,从最新曝光的资料来看,最早担任吴淑珍人头的,除了她自己的父母以外,女儿陈幸妤更包括在内。一旦确认,就不是一句“不清楚”,可以逃避得了。

  回想起2000年“总统”大选,宋楚瑜独子宋镇远被查出在美国拥有5栋房子,陈水扁脸不红、气不喘的羞辱、凌虐对手宋楚瑜。如今查出陈水扁至少在更早的1994年,已经在美国置产,还为了逃避“财产申报法”的规定,刻意数度转移所有权,所用的手法和洗钱案如出一辙。当年陈水扁和民进党是如何对付宋楚瑜,如今将报应在自己身上。

  陈水扁海外置产一旦曝光,诚信将破产殆尽。原来口口声声爱台湾,动不动就称自己是“三级贫户之子”的陈水扁,在担任台北市长之前,就已经在海外置产。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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