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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中正纪念堂“复名” 名正言顺势在必行

2008年08月05日 09:1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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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台湾邮政”昨天正式回复法定名称“中华邮政”之后,目前被称为“台湾民主纪念馆”的中正纪念堂,是否也会跟进“复名”最近成为新的话题。台湾《中华日报》社论认为,尽管外界仍有少许杂音,但无论从法、理、情任何角度来看,中正纪念堂都没有不回复法定名称的理由。

  为了“去中国化”,民进党当局前年开始积极推动所谓“正名”运动,包括中华邮政、公营事业、中正纪念堂、中正机场等,凡是有“中华”、“中国”及“中正”等名称的,不计代价一律改名,其中中华邮政于去年二月间更名为“台湾邮政”,花费一千二百万元,中国商银改名为兆丰银行,估计改名所费连同商誉损失,起码两、三亿。

  社论指出,就事论事,当局如要更改公营事业名称,只要透过合法程序,外界即使不满也无可奈何。问题是,民进党推动“正名”运动不顾程序正义,完全无视法律规定,一意孤行,中华邮政和中正纪念堂即为典型的例子,这两个机构原有的组织条例都尚未废止,新的组织条例也尚未通过,民进党当局就强迫其仓促改名,违法犯纪,莫此为甚。

  如今政党轮替,“台湾邮政”董事会依“立法院交通委员会”决议,认为法定程序并未完备,决定回复中华邮政的法定名称;同样情况的中正纪念堂,法定名称是否回复,当然引起外界重视。连日来,民进党人士声称,这是操作意识形态,少数媒体则认为,应从降低社会对立、节约社会成本的角度着眼,“不必在无益之事再浪费公帑”。

  社论批评说,民进党的抨击纯粹是政治语言,毫无意义。值得注意的,毋宁是媒体的主张,乍看之下,似乎很有道理,但深入探究,其实大有商榷余地。

  首先,民主社会崇尚法治,如果非法可以就地合法,违法可以不必导正,岂不天下大乱?“中正纪念堂管理处组织条例”废止案尚未经“立法院”审议,“台湾民主纪念馆组织规程”也被“立法院教育委员会”否决,更名完全不符法定程序,这是合法还是违法?

  其次,降低社会对立固然重要,但社会要和谐,就必须大家都守法,共同尊重游戏规则,要想以纵容违法来达到降低社会对立,只会造成恶性循环,违法的人永远不必悔改,守法的人总是吃亏,天下有如此荒谬的道理吗?

  再者,回复法定名称固然要花钱,也势必引起“独派”的抗议,但维持非法的名称不做处理,难道就不会引起正义之士的反弹吗?为什么“独派”的抗议就要被估算为社会成本,其它人等就可不算?难道“独派”有所主张,社会大众就必须认同吗?

  社论指出,中华或台湾,在运动场中确实已经混用,没有太大的区别;中正纪念堂或“台湾民主纪念馆”,在若干人的印象里,也逐渐划上等号。我们之所以力主回复中正纪念堂的法定名称,并非基于怀旧或敬仰蒋公的感情因素,而是站在法理的立场。

  因为,当局既要求人民守法,就不能带头违法;人民犯法必须接受制裁,当局违法行政就可以没事?何况,旧当局犯错,新当局执政之后,为何不能改正?莫非为了和解,就不必讲是非?试问,还有比正义沦丧公理无存,更耗费社会成本的吗?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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