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过程有痛苦、有喜乐,痛苦与喜乐相伴之间,总还会出现意想不到的荒谬。大选前扁当局闹出的拆牌、“正名”风波,就是不折不扣的民主荒谬剧,它号称民主,却硬生生用最不民主、甚至粗暴的方式,企图用一块牌匾抹去社会共同的记忆,即使这记忆对社会不同族群的人而言,代表的是不同的意义。
台湾《中国时报》刊登社论说,大选过后,同样的荒谬剧可能又要再上演一次,对新当局而言,面对林林总总未完成法定程序的“正名”事件,如何导正,得记取前人的教训,从降低社会对立、节约社会成本的角度思考。权力者一句话就回归原点,绝对不是好的模式,更不会是寻求选后抚平社会伤痕的做法。
“总统”当选人马英九说得没有错,大选前莫名其妙被正名掉的中华邮政公司、和中正纪念堂都是有法律规范的,他们的名称清清楚楚规定在组织条例中,改名绝对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却绝对不能在法律程序未完备前率尔执行。事实上,到现在,中华邮政公司的组织条例没修,连送达“立法院”的预算都还是中华邮政的预算,单从预算法的角度,“立法院”即使通过了中华邮政的预算,台湾邮政都不能使用,这不是荒唐吗?
社论指出,中正纪念堂的情况类似,也有一个清清楚楚的设置与管理条例,就叫“中正纪念堂”,扁当局为了避免蹈中华邮政改名台湾邮政之覆辙,一不做二不休,竟就重订一个“台湾民主纪念馆组织规程”,一夕让中正纪念堂降级改叙,扁当局多得是法律人,自以为用的是高招,却完全忽略了法律程序的重要,第一,没有行政命令取代法律的道理;第二,即使要取代还得先废止前法。强硬推动的结果,造成前法与后令并存的荒谬景象。
社论说,回溯这些过程,真叫人百感交集,中正纪念堂被降级改叙,是主管官署“教育部”主事者以特定意识形态施政,教育的实质问题不管,却一脑袋热中于教科书“去中”、“正名”,无聊到难以想像。至于中华邮政为什么竟会不依法而屈从于权力者一己之念?除了拍权力者的马屁,钻营己身之权位,实在很难解释;类如中华邮政者,包括中华电信、中油等等,不是就挺住了吗?从法的层面检讨,坦白讲,执事之政务官、事务官,都可能遭“监察院”纠弹的,但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我们实在不希望“正名”起风波之后,“再正名”还要再掀波澜,让社会永无止境地陷入无聊的争议之中,不得脱身。
尴尬的是,法律程序未完备,该如何善后?社论认为,就法论法,只有二条途径:第一,依法行政,凡未依法行政者,二话不说,全部导正;第二,还是依法行政,但请“立法院”将未完成法律程序走完,该修法则修、该废法则废,就让社会从“正名”拆牌的争议中走出来,一切向前看!不论选择哪一条途径,都不该是“总统”以“国家元首”之尊下指导棋,由他来认定该维持现状、或回复旧观。
中华邮政的预算迄遭冻结,根据中华邮政工会的说法,其实改名以来,真正换掉招牌者不过卅几处,甚至很多内部文件或民众的契约存折等等,都还是用贴纸虚应故事一番,如果全面性更名可能需要的经费更为庞大;未来新当局得全面了解,这个说法是否属实,以当局财政面临如此巨额债务压力的情况下,涓滴都得计较,大可不必再浪费公帑在无益之事上。至于中正纪念堂或台湾民主纪念馆牵涉较小,不过就是二块牌子,需不需要大费周章再拆一次,再挂一次?就值得斟酌。
社论表示,选举已经结束,所有的社会纷争、情绪抗衡都该告一段落,扁当局做错的事,不会因为放下政治恩怨而变成对的,但扁当局也因此付出了代价,政权再次易手;新当局要积极迈出步伐向前看,大可不必与老世代的政治幽灵纠缠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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