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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环保署”推广电动自行车 共为环保尽份心

2008年06月25日 10:49: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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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响应节能减碳的风潮,减少传统机车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台湾“环保署”鼓励民众多使用电动自行车,做为代步工具。台湾《中华日报》今日刊登社论文章说,台南市二行程机车汰换电动自行车,最高补助六千八百元,在岛内各县市中尚称优渥,不过针对全市停车收费员所做的换购意愿调查,有兴趣者却寥寥可数,台湾市府应了解其中症结,推广起来才会得心应手。

  根据台湾《天下》杂志报导,从1990到2004年,台湾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倍速成长,达到百分之一百一十一,是全球成长值的四倍;每人每年平均排放量超过十二吨,更是全球平均值的三倍。台湾大众运输系统不够健全,民众习惯自己开车、骑机车上路,所排放的废气加速空气质量恶化,不但损害人民健康,更成了全球暖化的帮凶。

  台湾“环保署”自2001年起,补助民众购买电动辅助自行车,至今已补助超过二万五千辆,电动辅助自行车系加装电池及马达而具备辅助动力的自行车,保有传统自行车灵活、轻巧、便捷的特性,而且使用上更为省力,非常适合做为短程交通工具。尤其是在都会地区,其无排气污染的优点,对改善都会地区的空气质量有所帮助,不需加油的特性,更可替民众节省开销。

  电动自行车在自己家中插上插头就可充电,不像过去推广的电动摩托车,必须到特定充电站才行,其便利性已大幅增加;而且每次充满电,便可骑四十至五十公里,其费用大约是传统机车的三十分之一。值此油价高涨时代,台湾民众开始精打细算,给了电动自行车发展的绝佳空间。

  电动自行车要能更为人接受,除了售价应更平民化、电池续航力应再加强外,还要有更明确的定位。“立法院”已三读修正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将自行车、电动辅助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归类为慢车,明定不必考照、挂牌,使电动自行车取得“上路”的法源。

  电动自行车虽有自行车之名,却是如假包换的机动车辆,万一发生碰撞,也有相当程度的危险性,因此有些县市的自行车人车共道,并不开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而限速二十五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和一般机车共享机慢车道,就显得相当脆弱,到底电动自行车的路权要如何界定,还真应该仔细思考。

  社论最后总结道,为了节省能源,降低传统交通工具的污染,应鼓励更多民众改骑电动车,共为环保尽份心。

[责任编辑: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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