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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国荣闹绝食 果然“行为不检有损师道”

2008年06月24日 09:01: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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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国荣宣称将绝食抗议,他似乎应先自问自答两个问题:一、为谁绝食?亦即,绝食向谁抗议?二、为何绝食?亦即,绝食抗议什么?
  
  台湾《联合报》社论指出,庄国荣的问题在于:他完全用自己的意念来解释这个世界,也想完全以自订的“法律规制”来处理问题。
  
  政大教评会明明是以“行为不检,有损师道”,对庄国荣作出处分;庄国荣却称,是因为他“亵渎了君主立宪的台湾天皇马英九”,始受处分。然而:一、马英九与陈水扁是经同一“宪政”体制当选的“总统”,谁是“台湾天皇”?二、教评会的处分理由中,有哪一个字指出庄国荣“亵渎”了马英九?庄国荣用自己的意念来解释这个世界,解释蒋介石(只是“二二八”元凶?)、蒋经国(他妈的?),如今同样又用他自己的意念来解释政大教评会的处分理由。
  
  再者,政大教评会是一民主法制,在二十一人依法投票表决后,以三分之二绝对多数决,作成了对庄国荣的处分;庄国荣却说,教评会是揣摩马英九的意思而为。这个场景,正如去年庄国荣执行拆匾去蒋,只凭架起拒马,开来起重机,庄国荣就径将自己的意志取代了民主法治规制。
  
  社论认为,庄国荣应看清这个真实世界:一、台湾没有“天皇”,只有民选的“总统”。二、他曾对马英九人身攻击,但马英九却未指责他,亦未要他道歉;他也就不必以“向天皇道歉”来作文章。三、教评会是校园民主自治的法定机制,庄国荣随便诬指教评会有政治动机,“拍马屁拍过头”,这是污蔑政大的民主体制。四、庄国荣有许多途径可处理个人危机,包括辞职、申诉、诉愿或行政诉讼等,但绝食恐非“为人师表”的最佳方法。毕竟,不是马英九要政大处分他,而政大教评会既是民主机制,庄国荣绝食究竟要向谁抗议?抗议什么?
  
  庄国荣应先将“过错”与“处分”区分成两个概念,首应检讨自己的言行是否“行为不检,有损师道”。教评会的处分理由中既无“亵渎台湾天皇”等语,庄国荣岂可对教评会栽赃?其实,是否正因庄国荣持有视马英九为“台湾天皇”的这类意念,所以始对台湾政治怀有那般偏激与扭曲的观点,以致挟持公权力而诉诸公开言行?何况,教评会并未议论庄国荣的政治思想与立场,只谓其“行为不检,有损师道”;则庄国荣是否应从这八个字来自我辩护,并争取社会认同?也就是说:庄国荣的第一个问题是:认不认错?
  
  庄国荣若不认错,当然要抗议处分;若认错,那就只是处分轻重的问题了。政大的校园民主自治,当然有权依法不续聘“有损师道/有伤校誉”的教师;庄国荣似认为不可将他的行为与性侵害等量齐观,但庄国荣诸般言行所造成的社会价值大错乱,却岂是一般性侵害所能几及?至于民进党主席蔡英文称“校外言行不能作为校内评价”,更是已至不知所云的地步。政大教评会的处分可受公评,但政大教评会的处分恐怕亦非当事人的绝食所能动摇。
  
  庄国荣若要对“亵渎台湾天皇马英九致受教评会处分”而绝食抗议,这是他坠于自己幻想的世界,以他幻想的罪名,陷于他幻想的冤屈之中。庄国荣用拒马违法乱政在先,如今又自己胡乱捏造一个“亵渎台湾天皇”的罪名来栽赃教评会,更欲以绝食对抗教评会的民主法制;庄国荣究竟是想澄清真相,还是想要愈加混淆视听?
  
  社论最后说,庄国荣应先弄清自己是否“行为不检,有损师道”再说,别胡里胡涂地绝食,弄得更被舆论指为果然证实了他的“行为不检,有损师道”!
 

[责任编辑: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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