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日前提名王建煊为“监察院长”,消息传出,各方咸庆得人,台湾《中央日报》网络报社评指出,但要想“监察院”真正发挥整饬官箴,澄清吏治的功能,只是仰赖王建煊一人显然不足,除了所有“监察委员”都要有刚正不阿的风骨和打老虎的勇气,更需要多方面因素的配合。
马英九在就职届满一月,正式提出“监委”名单,尽管民进党强烈讥讽,但从被提名人的专业及形象观察,马英九的名单显然比陈水扁当初提出的名单要好得太多,既无“政党分赃”,也很少酬庸的色彩,虽有一、二人选稍有争议,但瑕不掩瑜,绝大多数都是一时之选,特别是有政坛“圣人”与“小钢炮”之誉的王建煊,以及有“孤鸟”之称的沈富雄,分别被提名为“正、副院长”,更受到社会高度的肯定。
社评认为,“王沈配”之所以广受好评,正是因为他们二人虽然政党色彩与意识型态南辕北辙,但他们多年来,都是不畏权贵,不媚流俗,坚持原则,敢于顶撞当道,由他们领军,“监察院”显不会是“蚊子”院,但能否真正发挥摘奸发伏,激浊扬清的功能,仍然需要许多主客观条件的配合。
从好的方面看,马英九的全力支持,无疑将是未来“监察院”最有力的奥援。自古以来,不乏敢谏之臣,但少有纳谏之君,御史能否发挥与君王是否纳谏息息相关,如今虽为民主时代,但其道理相同。马英九本人清廉、耿介,但既有政治洁癖,又谨守“宪法”分际,自然不会干预监察权或者关说个案,“监委”自然可以放手施为。
不过,以往“监察院”之所以功能不彰,主要是行政部门官官相护,监委虽有弹劾、纠举之权,但极少办到“部会首长”以上层级,为了规避责任,主其事者每每将过失归于属下,或以奉上级指示推诿,以致移付惩戒或弹劾去职者,多半是中下级官员,久而久之,几乎没有一条老虎被揪出。未来要想改变,必须从这一点做起,只要有几只老虎挨打,大家自然就会立即恢复对“监察院”的信心!
当然,“监委”本身更是监察权能否振作的关键!所谓己正而后正人,如果“监委”自己经常涉入利益关说,那么有谁相信他会风骨嶙峋?如果“监委”与当朝权贵过从甚密,那么有谁相信他会在重要关头,能够就事论事,不留情面?如果“监委”事事要揣摩“层峯”(高层)的意旨,观察舆论的风向,那么有谁相信他能不畏权势,独立公正的行使职权?
此外,社评亦指出,在制度上也要有所调整,“监委”才有作用。事实上,“监委”虽然“职司风宪”,在“修宪”后又定位为准“司法机关”,但既没有“司法调查权”,也没有强制处分权,只能向“行政院”及各行政部门调阅其发布的命令及各种有关文件,遇到行政机关不积极配合,也莫可奈何;再加“行政院”及其有关部门,对于“促其注意改善”的纠正案,经常只是虚应故事;而对公务人员失职或违法情事的纠举或弹劾,又必须透过“公惩会”或法院办理,更何况原本“宪法”规定“监察院”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修宪”后已经移转“立法院”,换言之,“监察院”本身就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要想纠弹官邪,谈何容易?
有鉴于此,社评表示,除了期待“监委”诸公,务必以霹雳手段,惩治贪官污吏,也希望透过修法的方式,在“监察院”之下设置廉政公署,并增添必要人力,让“监察院”能够真正发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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