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立委”说要推动阳光法案,“使得“清廉”再成选举议题。但是,去年就通过的阳光法案至今还未上路施行,今日台湾《联合报》发表评论说,是民进党当局不把“立法院”通过的法案当一回事,还是行政效率不彰?
“立法院”去年能通过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的修法,一大原因在于各种贪渎弊案丛生、外界反贪腐声浪大起,新法中除扩大申报范围,更要求对突然暴增、无法说明来源的财产要处罚,这些新规定可以说是基于“第一家庭”、“总统”府官员及政务官涉弊而起。
外界原以为,“立法院”完成修法后,应能快速发挥阳光法案功能,将外界质疑的许多弊端摊开来检视;但行政、监察等各单位却未如预期积极,难怪“第一家庭”新申报的财产,依旧漏报珠宝、一点都不甩“国会”通过的阳光法案。
好不容易完成修法的规定,“法务部”、“监察院”等相关机关,过去一年来不是喊缺人力,就是说要花时间倡导,迟迟无法让新规定顺利上路施行,也就规范不到外界认为该规范的官员,让原本被期待甚深的阳光法案,再度成了只能处罚老实公务员的笨蛋法案。
更值得玩味的是,去年“立法院”通过修改的法规至今都还未施行,行政、监察等单位却计划延到今年十月再上路,使得目前弊端连连的台当局,几乎所有官员都能躲过新法的规范。
文章最后说,前法规延迟未能施行,民进党又提新的、却有争议的“修法”内容送进“国会”,甚至完成径付二读程序。这种作法,究竟是真有心促成阳光法案能够实际运作,或者只是口头上讲要阳光以应付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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