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多省大力推动慈善组织“去行政化”,但记者在多地采访发现,大量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临退休或已退休官员,担任慈善组织负责人,这已成为国内慈善业改革的一块“绊脚石”。(7月29日新华社)
慈善组织走民间化、专业化道路,方可祛除僵化管理的束缚,如今渐成社会共识。
慈善组织若成为退休官员“俱乐部”,无疑会拖宕慈善转型的步伐,不利于慈善的社会化发育。可据了解,在基层,慈善组织由退休官员“挑担”的现象,很是普遍。有人调侃,慈善组织沦为“退休干部安置点”。
说实话,部分退休干部老骥伏枥,想在慈善业贡献余热,也未尝不可,但前提是遵循“慈善正义”。行政主导下的人事调遣,本质上与“去行政化”态势背道而驰——慈善组织要淡化行政色彩,就该避免成政府的延伸,而不是缠绕上权力枝蔓。
老干部任职慈善组织,有几点颇受诟病:一是影响慈善组织“血液更新”;二是动辄制造“以权募捐”的乱象,有悖于慈善初衷;三是官衔等级或划定权力图谱,干扰慈善正常运作;四是缺乏专业化知识和技能……还不排除有些老干部尸位素餐,在其位只为坐享福利。
慈善组织应讲求“公益伦理”,它不是赋闲之地,也非权力的“后花园”。若任由老干部“担纲”,只会破坏慈善的民间属性。
事实上,依照现代慈善理念,慈善组织的人员遴选,须通过资质评估,经过透明公开的程序。也只有慈善组织实现专业运作,才能规避任人唯“官”,老干部才可“能者上”,以职业化立场和专业化精神服务于慈善事业。
同时,如何培育慈善组织的发展,如何推进慈善组织的专业化,各级政府部门也应该有清醒的边界意识,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定位和功能。政府部门应该成为慈善组织专业化的推动力量,尊重慈善组织选拔专业人才的程序和权利,而不是制造障碍。以行政命令或权力之手,将退休官员安排进慈善组织的事情,还是不要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