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深州农村信用联社一份核销贷款文件里,深州市副市长魏志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崔朋等43人“被死亡”,另有15人“失踪”,58人涉及贷款额约250万元。知情人称对位高权重者,信用社主任以核销贷款送人情,没权没钱的借款人送给信用社主任20%到30%的礼便予以核销。曝出的核销清单上大多数人都有偿还能力,其中有的位高权重难追讨,甚至有抵押物也被核销,从而逃避债务。“类似问题在各地信用社并不少见。”(4月8日《新京报》)
明明还健在的人,因为一份假造的死亡证明或失踪证明,就能将贷款一笔勾销,这样的“死亡名单”让人惊诧。众所周知,在农村信用社里,没有一点关系或者背景是很难贷到钱的;于是,在这份核销清单中,公职人员和村干部的比例极高。不仅有副市长、市公安局副局长,还有很多的乡镇干部、市法院工作人员、村干部及其家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些人都具有还款能力,之所以迟迟不还,正因为有法子,索性不还。借信用社的钱不用还,借到就等于赚到,谁能说这不是另一种贪污与分赃?
通过“被死亡”核销贷款,在全国各地信用社未必是孤案,很多基层信用社坏账惊人,甚至资不抵债,就是因为诸如此类的“合法的赖账”太多,并且已然形成“破窗效应”,本来想还钱的也跟着不还了。借钱者赖账不还与信用社想法子销贷,配合得十分熟稔,俨然成为一种“双赢”:赖账者得到捡来的便宜,信用社送了顺水人情并且还有寻租好处。问题是,信用社“被死亡”核销贷款究竟是慷谁之慨?
信用社的坏账最后无不是两种解决办法,要么税收优惠,要么财政补贴。说白了,那都是纳税人的钱。“死亡名单”里的那些位高权重者,好比一只又一只的硕鼠,用一张假证明就从纳税人的口袋里偷走了大量的血汗钱。
某种意义上,假造“死亡名单”核销贷款是一种有预谋的私占和盗窃,其犯罪情节比曾经引发热议的许霆案要严重得多。“被死亡”的赖账不还者,以及假造证明帮助老赖彻底赖账的信用社官员,都应该被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惟其如此,信用社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金融服务作用,而不至于沦为位高权重者的免费提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