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为改革新征程护航

时间:2013-03-19 12:48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两会闭幕,宣告了本年度中国政治“嘉年华”的结束,也意味着新一段改革征程郑重开启。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产生,换届顺利完成,新的执政班子、新的议程、新的施政举措都蓄势待发。

  17日,新任国家领导人分别对法治的阐述引起舆论普遍关注。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人大闭幕讲话中表示,“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记者会上解读施政理念和思路时表示,“将忠诚于宪法”,本届政府任内将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而为了实现这3项任务,“尤为根本”的是要“建设法治政府”,“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则表示,任何组织、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这些令舆论振奋的话语,既与此前十八大报告中“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的表述一脉相承,也可视作3位新任国家领导人,对这一理念和信条给出的阐释和施政承诺。

  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无疑是历史赋予新一届执政班子的重任。改革进入深水区,进入攻坚期,进入利益格局的深度调整阶段,各种问题盘根错节,要在未来几年中有力、有效地将改革推进下去,必须依赖“法治”的护航。无论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还是保障民生,或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如果缺少了法治,再好的施政初衷都可能会被扭曲,再强有力的施政举措都可能会偏离航道,再美的施政蓝图都可能变成一纸空谈。

  法治,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的手段,还是维护改革共识的底线。既需要通过改革来完善法治,也需要以法治来保证改革行进在正确的方向。同时,还需要以法治减少利益调整带来的社会震荡,以法治寻求改革的共识,顺应这个权利意识觉醒并得以伸张的时代大势。在法治这一信念上,达成朝野共识,实现上下共振。

  法治的要义,不是一部分人用法去“治”另一部分人,而是将包含政党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任何个人都置于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之下。实现真正的法治,就需要逐步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个人之间的界限,厘清权力与权利之间的界限。

  关键的关键,诚如习近平总书记2012年12月4日在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纪念大会上所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法治国家非一日能建成。“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建设法治国家,贵在行动,重在落实。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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