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岳/画
今年春节长假期间,“公车私用”问题持续发酵。记者采访发现,缺乏有效的监督办法,是造成当前“公车私用”泛滥的重要原因。前不久,一名北京小学生提出给公车上“红牌”便于接受监督的建议在微博上被人们广泛评论和转发(2月21日《人民日报》)。
给公车上红牌,以“特色”区别于大众,无异于自亮身份,以防止其泯之于大众而规避监督。不过,公开是一回事,管理又是另外一回事。“亮明身份,避免混淆”并非没有制度尝试,很多地方都有公车贴标识的做法,比之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一贴就灵”多属美好设想,至于效果自然难言乐观。一个事实是,任何制度总归是一把双刃剑,“亮明身份”其实早有先例,只不过囿于负面影响而被叫停。对此,某位官员曾说,早些年的时候,公车都是有相关标识的,但是后来中央不再允许公务车喷涂这类标识,因为“虽然一方面可以加强监督,但另一方面,醒目的标识也许会成为特权的象征,比如过收费站可能就不付钱了”。
其实治理“公车私用”的根本问题不在身份,而在于公车私用之后如何问责与处理。若是发现问题不迅速及时,处理起来不痛不痒,没有出于对制度和后果的敬畏,那么公车私用现象就很难得到遏制。更重要的是,社会监督从来不是一剂万能贴,且不说公车私用与公车公用的难以定性,举报投诉的热情也需要积极的回应给予激发。若是举报与不举报只是一回事,甚至对此已经见怪不怪,那么上红牌也好,贴标志也罢,甚至“GPS定位”都产生不了任何作用,反倒会产生治理疲态。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高悬的大棒举得再高,若打下来轻飘飘,谁都会把其当成一根胡萝卜。治理公车私用不仅要看怎么做,更要看做得怎么样。正如长期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市民区少坤所说,这些年监督举报“公车私用”得到的答复基本是通告批评、停职检查或让当事人补交使用费。加大“公车私用”问责力度已经迫在眉睫,这不仅会起到震慑作用,更能展示政府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意。
解决了态度问题,才能让公车改革的制度建设、数量控制、货币改革向纵深推进,“公车私用”的治理,也才不会在标识之上游移不定。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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