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海霸”派美女公关哪些官员?

时间:2013-01-04 14:31   来源:羊城晚报

  被媒体称为建国以来最大的“海霸案”昨日下午3时许在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头顶“教授”、“企业家”、“商会会长”等诸多头衔的主犯王军华因诈骗、敲诈勒索、行贿等罪数罪并罚,领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450万元。(1月1日《南方都市报》)

  拥有中国“最大海霸”的桂冠,头顶“教授”、“企业家”等诸多头衔,犯下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单位行贿罪等多项罪行,数罪并罚总刑期达32年,1962年出生的王军华一审领刑18年,可谓咎由自取、罪有应得、民心大快。然而,世人更关注的是案件中的一个细节——王军华曾派美女公关官员。于是世人不禁要问两个问题:第一,王军华派的是什么美女?第二,王军华派的美女公关了哪些官员?如果这两个问题不能得到解答,“最大海霸”案无疑会一直处于“你猜你猜你猜猜”的境地,损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

  王军华派的是什么美女,这个问题可能涉及隐私,不宜公开,情理之中。但是转念一想,王军华派的美女不外乎三种情况:一种是“良家妇女”,一种是“游戏达人”,一种是“情妇N奶”。若是第一种,即使不能公开,也应该“问罪”王军华,但判决书中只字未提;如是第二种,整天吃喝玩乐、游戏人生,可以不公开其姓名、住址、经历等,但对其提出帮助和批评,又何尝不可?若是第三种,这样不知羞耻的女人,公开其相关内容,不会侵犯其隐私吧?贪官、罪犯应该遭到法律惩处,情妇、N奶为啥就不能遭到道德、法律等惩罚?

  王军华派的美女公关了哪些官员,报道中是这样表述的:据法院一审审理查明,1997年2月27日,王军华成立军安公司,并于2002年以50万元的年租金从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海域承包了75平方公里海域进行养殖,自2007年6月至2010年,他利用政府征地的机会,通过宴请、美女公关、送红包等方式,贿赂进行评估的相关政府工作人员……从报道中可见端倪,进行征地评估的官员可能享受了美色。那么,哪些官员进行了评估,这个应该容易查清。不是所有进行征地评估的官员都享受了美色,但哪些官员享受了美色,相关官员可能清楚,享受了美色的官员肯定清楚,王军华也应该清楚,但为啥就要能把“色官”护着、藏着、掖着?

  一审判决不是案件的终审判决,“最大海霸”案经得起公众追问和社会检验,相关部门还应该把工作做得更细,把公众应该知道的事情公诸于众,让所有涉案人员受到道德的、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惩处。只有充满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让每一个违法违纪违规人员都付出代价,党纪国法和制度规定才不至于沦为一纸空文。(毛开云)

编辑:扶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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