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部门要作公信力表率

时间:2012-04-10 13:44   来源:长江日报

  一月之内,两次抽检,结果大相径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站在了风头浪尖。

  2月29日和3月5日,药监局先后向地方监管部门下发内部通知,通报检出铅、砷超标的13家“不合格”螺旋藻生产企业和内容物欺诈的8家鱼油生产企业名单,3月30日,该局对外公布的“最新”抽检结果却显示,原先公布的13家仅剩下1家产品不合格,8家内容物欺诈的鱼油产品变为3个为假冒产品、其余产品检查结果未予公布。

  媒体报道称,曾有涉事企业赴京“公关”,以致结果变更。药监局有关负责人虽从专业技术角度作了回应,然而疑点颇多。调查还在进行,真相有待进一步确认,但无论如何,一家中央政府部门正遭遇一场十分严重的信任危机。

  企业“公关”已经不是新鲜事物。企业可以找公关公司花钱删帖,屏蔽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在权力得不到有效制约、容易上下其手的情况下,企业同样可以花钱向权力部门购买“合格证”。在利益勾连上,和企业站在一起的可能是公关公司、社会组织,也可能是政府。

  如果说地方政府部门被企业“公关”,范围还只限于一地,中央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凸显的还只是系统内部的利益分配问题,哪怕是“跑部钱进”中的“公关”现象,也还只是让人看到政策、资源存在特殊的获取方式,那么企业能够直接“公关”国家药监局,传递的意思难道不是最顶端的监管主体、职能部门都可以被资本收买?

  中国的权力结构,决定了国人对权力的信任程度依层级递减的现实,越往上层,越成为公信力的代表,越凝聚着公众对政府、对国家的信心。下面再坏,人们还是相信上面是好的,作为中央政府部门的药监局如果轻易被“公关”击破,对国家公信力的影响可想而知。

  法治已成为治国的一条基本规则。一个企业的“公关”手段能够升级到击溃权力部门高端,这不是什么权利,也不是依法办事;政府部门不依法行政,超出法律划出的边界,就是对法治环境的破坏。市场经济中,政府应当做的事情,是维护经济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务,违背基本职责,总是“突破”和“超越”,更是政府形象的自我拉低,中央政府部门对应国家,对应上层,它的不良行为所起到的“示范”,引起的“震荡”,产生的“影响”,是地方政府部门不能比的。

  政府是社会公平的引导者和示范者,如果政府本身让公众产生制造不公平的联想,通过艰难改革获得的法治环境、市场环境难以为继。因此,人们越来越看到,权力自我革命就是攻坚,正如温家宝总理关于改革的那些说法。

  目前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无论一个企业的发展、一个行业的发展,还是一个地方的发展,人们已经很少从公平层面予以理解,企业或地方的自身努力也往往被忽略,与权力的亲疏关系反而被视为最重要的因素。这种现象,很难视为正常。

  原局长郑筱萸被判死刑,原副局长张敬礼被批捕,药监局如何增进公众信任,当有所作为。(肖擎)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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