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对加大网络立法、净化网络空间,保障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安全问题展开了广泛讨论,诸多媒体通过刊发报道、评论、解读典型案例的形式对这一问题给予持续关注,不少网民、专家、电信运营企业都呼吁和倡议,加强网络社会管理,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毋庸置疑,时下,网络已经将不少人的生活一“网”打尽——学习工作要在网上查资料;日常消费通过网络电商搞定;闲暇时跟朋友在网上聊天……一些人甚至不知不觉进入了“无网络不生活”的境界。
同时,互联网在政府信息公开、反腐、公民守望相助等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重要作用,传递着诸多正能量。但我们仍需清楚地认识到,以网络为平台和媒介的一些违法犯罪行为面临着违法成本低、查处不及时、法律依据不充分等问题。
比如,让许多人有切肤之痛的个人信息的泄露。如今,为找工作、找对象、找房子、买东西等,不少人一旦在相关网站注册成功,其个人信息便成了“砧板上的肥肉”,有些是被相关内部人士批量卖出去的,有些则是因为网站服务器加密不够被“黑客”窃走的,从此,各种商业推销及骚扰不断,一些钓鱼网站骗取消费者钱财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在网络购物日趋增长和备受追捧的现实语境下,网络交易的安全保障无疑成了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考题。
与此同时,网络上充斥不少造谣诽谤他人、诋毁竞争对手的虚假信息,各种水军、黑公关、删帖公司神出鬼没。此前,有乳品企业雇水军攻击同行业另一家企业奶制品质量,某电影片商承认雇水军给自己的影片刷高分,360和腾讯之间的软件之争更直接将大多数网民裹挟其中。除此之外,某些抱着“出名要趁早”想法的人在网上发布色情、暴力图片等。
在网络这个虚拟空间,一些人上当受骗失了钱财,一些企业因为恶性竞争失了诚信,一些人“享受”着谩骂他人、诋毁他人的乐趣失了底线。而归根结底,是互联网失了秩序和安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随着这些数字的不断攀升,以及人们对网络生活的依赖,会有更多人盯上互联网,网络侵权、网络诈骗、网络淫秽等违法犯罪活动也可能日渐频繁和复杂,进而威胁社会稳定和公民权益。这无疑对相关部门的监管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
正如一些法学专家分析指出的,目前我国互联网立法存在滞后的问题,且法律层次不高,主要是通过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管理,各类规定也比较分散,可操作性有待提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门立法,加强对网络信息的保护,维护网民的隐私和权益、保障网络的安全和秩序,正当其时,十分必要。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的自由不等于为所欲为。依法治国、依法治“网”,以法治的力量维护网络的安全、保障公民的权益,这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互联网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