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的关中,不期雾霭漫天。近日陕西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出现重污染,相关部门发布控污染6条新规,其中一条规定称: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办公车辆使用,合理调度使用车辆,每日只能安排三分之一车辆外出公务。
当地政府出台应急预案控制空气污染,这是对民众健康负责的表现,值得肯定。新规自然会影响到一些单位的工作,不料公众对此举措的态度,却出现了“一边倒”的赞同。公车有条件限行,一直以来,只在公众要求控制三公消费的建言和呼吁中出现,陕西这次让公众“梦想成真”。从网上留言可以看出,各地公众对陕西当地污染当然不可能感同身受,于是大家更关注的是此次公车限行对控制公车消费的意义。
合理的公车消费是必须的,备受诟病的,其实是公车私用等行为,公车私用说到底是腐败行为。最近接连出现的警车旅游、消防车接亲、救护车送女友等离奇事件,屡屡令人瞠目。更有离奇的,有人开公车弄出车祸致家属殒命,还向单位索赔,一开口几十万元,难道单位还欠你这个钱吗?
按理说,像警车这样性质纯粹的公务车,不是在执法现场,就是在去执法的路上。它像救护车、消防车等公车一样,是一种救护性权利的象征,在百姓心中具有神圣性和崇高性,也被赋予了一定的道路优先权。如果拉起警报、闪着警灯、在城市中畅通无阻的公务车是“娱乐车”、“私家车”,位高权重的官员用,手拿钥匙的司机也用,那将大大损害公权的形象,影响社会的秩序,损伤社会的公平。
特权的正当性和合法性,从来以义务为前提,以公共利益为基础。公众盛誉陕西此举,有一个重要原因:广州给公务车装GPS系统、重庆给400多辆公车携带“身份证”方便群众举报、陕西规定越野车禁做领导驾车、西藏碰到私驾公车先没收再处理……各地推出举措防公车私用,都没有一下子就停掉三分之二公车的举措切实有效。因此,甚至有人提出“如果三分之一公车就能搞定公务,还要那三分之二干什么?”当然,究竟多少公车能搞定公务,尚待进一步研究,但公车数量有压缩的空间,是不争的事实。
在平常的日子里,公车三分之二限行,当然不切实际。那么三分之一限行、四分之一限行,可不可以?如果够用,为什么不可以?
有一位网友问:“每日安排三分之一车辆外出”,陕西如何做到呢?细想一下,这真是个问题。如何计算、如何管理、如何做到,还真希望陕西能总结经验,传之各地,以为宝鉴。那真是为国为民,立一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