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屡次发生高层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怎样通过制度化建设预防腐败?北京团小组讨论时,备受关注的反腐倡廉成为讨论主题。代表们提出,政治清明、廉洁政治写入报告,将有效堵塞腐败漏洞、提升反腐防腐能力,亟待制度体系建设。
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非常响亮的新观点、新目标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令人耳目一新。而在这之前,“三清”已经写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公报。十八大报告和中纪委公报同提“三清”,并不偶然,而是一种反腐的必然,释放了深刻的信号。
这是中央与民意的共振。前不久,中央党校发布的舆情报告显示,公共安全与反腐最受关注。在人民日报和人民网联合举办的“两会人们最关注什么”网络调查中,反腐败连续多年排名第一。毋庸讳言,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而只有始终反腐倡廉,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也才能更好地契合民众期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不会只是奢侈想象。
这表明中央对腐败的零容忍。中央强调,“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事实正是如此!这十年,中央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对腐败零容忍,才能有效震慑腐败分子,干部清正了,政府才会清廉,政治清明便不遥远。
这表明中央正在强力构建预防腐败体系。反腐贵在预防,古人说得好,“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夫病已成而后药之,乱已成而后治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从《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工作规划》,近年来,中央构筑的一系列制度建设,正努力扎紧防止官员沉沦的制度篱笆。
“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防止官员腐败,使官员无法沦为祸国殃民的蠹虫,有赖于健全的制度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从领导财产申报出发,逐步实现官员财产公开;从政府信息公开,到“晒”三公的范围扩大;从约束政府职权到政治日趋透明……只要权力运作越来越透明化,确保民众知情、参与、表达和监督的权利有效落实,不仅能够实现干部清正,还能实现政府清廉,最终呈现政治清明之貌。
国人向来崇清、尚清、褒清,清,不单是自然状态和个人修为,还是一种权力品格,是政府品质,也是政治伦理,“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何谓清水之源头?不断健全的制度建设,不断壮大的权利监督,当权力被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便会由愿景变为令人心醉的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