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陕西省榆林市20辆超标公车在市人民大厦被公开拍卖。此次拍卖由榆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所拍卖违规公车来自榆林市部分党政机关和市属国企,在被拍卖的20辆违规公车中,有三辆车起拍价超过50万元,原价98万元的一辆豪华违规车因起拍价太高最终流拍(6月3日中央电视台)。
20辆违规车中,有12辆越野车,其中不乏价格高达百万元的纯进口豪车,原价超过50万元的越野车多达10辆。根据国家公务用车配备标准,部长级干部配备排气量3.0升(含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的轿车。按照这个标准,此次被拍卖的多辆违规公车,超出部长标准。
这两天,安徽芜湖市副市长詹云超骑自行车送女儿上学的事儿,正被广为传诵。其实,不公车私用,詹云超不过是尽到一名公仆的本分。本分为何竟然显得如此突出?20辆违规车给了我们部分答案。
对于这20辆违规车,笔者有多重追问:
第一,20辆违规车是谁买的?谁买了这些超过部长标准的豪华车?对公众来说,这是有价值的信息。但报道未提及。或许是因为拍卖场合不适合说这个,但这方面的信息,在查处之初即应披露。如果这方面的信息到现在仍未公开,那么,有关部门应尽快补上这一课。
第二,怎么买的?
报道说,20辆车来自党政机关和市属国企。市属国企,自己手里有钱,“先买后奏”有可能;但党政机关,财政拨钱才能买车,而财政拨钱需要诸多手续。如果买车得到了审批,我想知道:购买超过部长标准的车,何以能一路绿灯?
第三,查处能否更快一些?从报道看,20辆车中,有些已经开了数万公里,查处难说及时。让查处违规车常态化,其威慑力才能进一步显现。
第四,责任人是否受到处理?受到怎样处理?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大程度上将决定今后还有没有人敢违规购车。如果这次违规者“毫发无损”,或许用不了多久,更高级别的违规车就将“登场”。
还要考量的是:除了纪律上的处分,违规者在经济上是否该承担部分责任?从报道看,20辆车拍卖价和原价之间差价很大。当然不能说差价都是国家损失,毕竟这些机关因为用它们而省了买和用其他车的开支,但车越豪华开支越大,国家损失还是有的(多少需经专业测算)。既然损失由违规购买引起,责任人承担部分经济责任理所应当。
……
违规车,不少地方都存在,比榆林更严重的地方可能也不少。和一些地方仍照开不误不同,榆林市查了、拍卖了。笔者不避鞭打快牛之嫌,拿榆林说事儿,辨析违规车中的是非,基于这样一个判断:公车治理已成“老大难”,而从违规车查起,未必不是可行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