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已走过18个年头,每年公务用车购置费上涨势头仍难以遏止。财政部2011年初公布的数据,目前我国每年公车购置费支出增长率在20%以上,年公车消费支出超过1000亿元。全国政协委员庄威表示,各地超编和超标公车已呈泛滥趋势。(5月27日《新华网》)
看了这个消息,我真有点不敢再支持继续搞公车改革了。“限车”必先“限权”。大量事实表明,让公权归公和公车交公,不能企望于官员的幡然醒悟和自我节制,必须借助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和制度约束,必须做好下面三个字:
一是体现一个“公”字。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首先,公车使用要标识化。在国外如博茨瓦纳,民用车挂白底或黄底黑字车牌,而公务车则统一挂“红底白字”车牌。为公车涂以区别于民用和商用的识别标记,以方便社会监督。其次,公车消费公开化。政府对公车的数量和每年用于购车、使用、养护的支出要定期向社会公布,以接受公众评议。
二是取消一个“专”字。“为官即配车”几成为官场相互攀比的潜规则,只有取消“专车”,才会限制“特权”。沈阳市浑南新区将区管公车由60台车辆组成的公务车队为120个部门服务的做法,值得借鉴。
三是强化一个“罚”字。好制度贵在执行力。确保车改效果领导应当率先垂范,同时必须按制度严格实施问责。尽管公车私用屡见不鲜和公车超编、超标泛滥,但鲜见有人为此受到处罚。而缺乏问责的车改,难以遏制特权,也注定流于形式。(张玉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