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又出现了禁而不止的高尔夫球场——据新华社5月23日报道,当地三个占地数千亩的高尔夫球场,未经审批就开工建设并营业至今。
2011年7月至8月,云南省景洪市、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先后对三个高尔夫球场实施“最高罚款”,共计罚款3400多万元。但在缴纳罚款之后,其中两个高尔夫球场一直建设至今。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人表示,“高尔夫球场建设费用巨大,拆除起来似乎不大容易。”
“拆除起来不大容易”就可以不拆了,言下之意,不容易执行的政策和规定,就可以不执行。这样的解释,怎么听起来都像是监管不力的借口和托词。让人难过的是,此类“执行不易”的事近些年在一些地方相继发生。
早在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此后国务院和中央各部委下发多道高尔夫球场禁令;国土资源部在2011年还明确表示,2004年以后新建的高尔夫球场均属于违规。但这些禁令之后,是400余个违规高尔夫球场在各地遍地开花。
为何三令五申的禁令奈何不了屡禁不止的违规?
记者调查发现,有的职能部门默许开发商“先上车、后买票”,还有的地方领导甚至“扶上马、送一程”。有高尔夫业内人士称,高尔夫球场的建设需要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审批,大部分未经审批的球场基本上是以偷换概念的形式,由地方审批的。违规球场大多是打着体育公园、生态园、休闲园、绿化项目等旗号建设的。
说白了,对于屡禁不止的违规行为,一些地方不仅是监管不力,而且保护有加。
那些地方政府如此大费周折地为高尔夫球场“正名”、暗中给予保护,看中的是球场建设带来的收益——违规高尔夫球场项目往往是作为高档商品房的配套建设,各地实则是借高尔夫球场项目之名建高档别墅类商品房。
不言而喻,违规不仅能为地方政府带来巨额的卖地收益,还能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在当前以GDP为重要政绩考核指标的背景下,来钱快的地产经济无疑成了一些地方官员出政绩的不二选择。即便违规高尔夫球场被曝光了,还能够对这样的项目进行罚款“治理”,再收一笔钱;交完罚款,球场还可以继续营业。即便有问责,也鲜有因此丢了官位或是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此能够扯起“拉动地方经济”大旗,且收益大、风险小的违规行为,多少人能够抵挡住其诱惑?而这怕也正是去年全国7万件违法用地行为“地方政府违规用地占比较高”的根本原因。
遏制如此恶劣的“屡禁不止”,光靠国土资源部关于高尔夫球场“新建一起,查处一起”的铿锵誓言,显然不够,改变政绩考核标准,坚决剔除靠违法违规获得GDP增长,应该是有效途径。更为要紧的是,必须加大对负有监管职责之人的问责力度,必须戳到违规者的痛处,不应该仅拉出去几个小萝卜头顶罪,不应该轻描淡写定个“监管不力”,而从未听说有人因此被判处渎职罪。
对于渎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曾说过这样一段话: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认为只要不谋私利、不揣腰包,就不应以犯罪论处,有的法外说情、偏袒庇护,人为设置障碍。有的对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案件不移送检察机关,往往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追究……或许在众多的违规高尔夫球场建设中,并不一定有决策者“揣腰包”的情况,但肯定有人因此获得了政绩闪亮的GDP数据。
400多个违规建起的高尔夫球场,背后有多少个被毁坏的千亩良田?如果这么严重的后果,竟然没有一个官员为此被处判渎职罪,那么我们还会听到更多“拆除起来不容易”的搪塞,还能看到下一个违建高尔夫球场在我们身边乔装问世。国家的三令五申也就成了群众眼里的“言而无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