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征收个税是税收公平的逗点

时间:2012-03-27 09:19   来源:燕赵晚报

  目前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准备在2012年启动全国地方税务系统个人信息联网工作,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而在此之前,如何统计异地同一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一直是个税按家庭征收改革的最大技术障碍。(3月26日《济南日报》)

  按家庭征收个税,更能彰显征税公平。以两个三口之家为例,一个家庭只有一个人工作,月收入3500元,需要缴个税;而另一个家庭三口人都有工作,每人月工资3000元,不用纳税。按个人而不是家庭征税,这种一刀切会造成潜在的伤害,对那些只有一个“顶梁柱”的家庭来说,意味着生存压力加大。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郭广昌认为,目前,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许多需要赡养农村老人的家庭,按照家庭为单位征收所得税,可以在社会保障力度不足的情况下,加大家庭的社会保障功能。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陈开枝也在提案中认为,现行个税征收方式的弊端,一是收入越单一的人越要多缴税,多元收入者避税多;二是同样收入的纳税人负担不同,比如赡养人口数,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就业情况不同等,而费用扣除额相同,以税收调节社会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的作用难以充分体现。

  如今,相关部门为“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改革做好技术准备,这是一个好消息,意味着按家庭征收个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了。按家庭征收个税,目前并不缺少决心与民意,缺少的是技术支撑,诚如专家所说,地方税务机关要和金融、银行等相关机构联网后,才能实现综合征收。技术难题虽然存在,但绝不是难以逾越的壁垒。早在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曾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地方税务系统将个人所得税信息数据库联网。公共信息实现全国联网是大势所趋,技术上不会太难。

  当然,按家庭征收个税不是终点,一些家庭不仅不应该缴纳个税,还应该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香港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根据香港的《税务条例》,为鼓励市民照顾和供养长辈,如纳税人在有关课税年度内连续全年与其同住,且无须该名长辈付出十足费用,则可享有额外免税额30000元。这一细节令人激赏,通过减税来提升港人的孝心,可谓一举多得。该减的减,该免的免,正凸显了个税存在的意义。

  按家庭征个税,尽管尚未变成现实,但这一思路契合了民意,如果在按家庭征收个税的同时还能适当地减免一些税收,必能更受老百姓欢迎。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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