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先问五个为什么

时间:2011-02-09 13:30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1年的“两会”将至,如果不出意外,个税改革恐怕又将像往年一样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热议的重点。18世纪一位法国财政大臣曾将征税形象比喻成“拔鹅毛而又不让鹅叫的艺术”。但近些年年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总是“鹅毛未拔,先闻鹅叫”——

  在个税改革还没有进行充分调研和正式研究之前,各类“专家”往往横空出世,争论不休。他们争来争去,就一个话题——“个税起征点是否应该提高?”好像个税改革只等于提高“起征点”一样!

  实际上,个税改革值得关注的深层次问题有很多。笔者认为,个税改革之前,有五个问题必须首先彻底搞清楚。

  第一,个税改革最应该听谁的声音?个税改革关系到各个社会阶层的切身利益。在一个公民社会中,个税法律的制定,应该是个公共选择过程,应由代表最广大纳税人利益的公共主体来决策。在法律制定之前,需要充分听取各阶层纳税人的意见,听取他们的心声和诉求。待到个税改革的决策做到“还政于民”的时候,个税改革才能真正发挥调节收入差距的作用,真正让普通老百姓受益。

  第二,个税改革要不要“一刀切”?个税的免征额备受大家关注,事实上,免征额究竟是什么呢?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非常相似,个人在维持自身生活时,也有一些必要开支,我们给这些必要开支起了一个名字,叫“必要生活费用”,这就是免征额的来历。

  有专家整天嚷嚷着要把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8000元甚至10000元,明显只考虑了自身的情况,而没有考虑到各地纳税人收入的差异性。由于我国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各地老百姓生活所需要的必要生活成本显然有所不同。比如,在北京和青海两地,一个人去同一品牌的餐馆吃同样的饭菜,价格差别就非常明显。在这种情况下,个税免征额再搞全国“同步走”,看似公平,实则不公平。

  第三,个税改革有没有必要带着“仇富”情绪?当前,一提到“高收入阶层”,公众和媒体惊人一致地充满着仇富情绪,好像高收入人群是与人民直接对立的“公敌”一样。不可否认,当今我国的高收入阶层中,的确有一些人靠投机、炒作等方式积累了不菲的财富,却并不承担什么社会责任。那些“蒜你狠”、“豆你玩”的,都属于此类。对这类高收入人群,我们不仅应该监管其收入,更应该监管其消费,如果高消费的人,税缴得少,自当严惩不贷!然而,在这些高收入群体中,还有一部分人是通过勤勤恳恳的劳动,靠自己的真本事逐渐获得高额收入的,如那些克服种种困难靠实业白手起家并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家,那些有着过硬本领大胆创新终获成功的研究人员,等等。对这些人群,个税改革中不仅不应该有“仇富”的情绪,反而应该给予适当的鼓励,从而在全社会营造注重实干、注重创新的良好氛围。

编辑: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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