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德性先于才干

时间:2012-02-17 10:38   来源:长江日报

  《人民日报》连日来头版刊发“换届之际说政德”系列评论,文章就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去年底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提出的“四大问题”、“四大意识”、“四大考验”、“四大危险”展开,体现了中央对政德的高度重视。 

  将德作为选官、考官的重要标尺,中国自古有之。而最近数十年来,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升,共兴共荣的社会场景与纷繁多样的观点相继出现,与之相伴的是标准的多元。身处不同社会位置,性格迥异、专长突出的人能够受到重用,共同成为今日繁荣的创造者。 

  一段时间里,官员标准的开放包容某种程度上体现于“能力至上”,能干事就行。相对而言,“德”这个衡量官员的重要因素沦为“边缘”乃至退隐。官员任用之外,社会也同样存在对“德”的不够重视。这些认识上的欠缺近年来有了不同程度的社会反馈,无论是案件曝光的部分官员生活腐化堕落,还是一起起广受关注的指标性公共事件呈现的社会道德沉坠,都将问题引回到“德”的端点。 

  十七届四中全会确立“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既是重申官德标准,实际上也是对前一阶段人才标准的调整。 

  官德标准并不是中国政治生态下的特殊产物,应当说,在任何一个政治文明的社会,对官员为政道德乃至私人生活道德都有着相当高的要求。 

  在许多国家,官员的任何背德行为都可能影响到民众的信任对其个人以至政府的信任,这也是由官员形象与政府形象之间的必然联系决定的。于是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国外一些官员因个人生活上的原因最终不得不下台。 

  从对官员的外在要求来看,官员理应发挥社会示范作用。然而,就目前暴露出的典型或非典型问题而言,官员非但没有起到正面示范作用,反倒一再作出恶性示范。雷人话语屡遭公众抨击又层出不穷,动手打人也不是新鲜事,更有胜者将“拳脚相向”延续到官场内部,出入娱乐场所,以个人嗜好、利益为导向的滥用权力,这些行为有腐化的开端,也有腐化的结果。 

  以德为标准,更好地防止了那些道德败坏、素质低下的人向更高的层级流动,但这只看到了任用层面的问题。事实上,有些官员任用之初并不存在德行问题,但在在任和升迁的过程中,外界条件和个人心智的变化,都可能完成一个人从“有德”到“无德”的转变。对这种情况,很多时候是以党内监督来实现。姑且不论党内监督会不会受制于权力自我裁判的局限,仅就如何拟定一个统一的“德”的标准,怎么将“德”的标准细化到能够相互督促又不过度越界来看,党内监督是很有限度的。事实上,监督的实现最终在于一个更为开放的平台,公众舆论的广泛参与。 

  客观地说,从以德任官到公众监督“守德”需要制度建设等多层面的跨越,但政治文明的跨越也正在于像对待“以官德带动民德”这种自上而下的官员示范路径一样,视民众督德为理所当然。(付小为)

编辑:樊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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