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和律师,请虽千万人汝往矣

时间:2013-08-05 10:14   来源:大河网

  “你他妈的收了强奸犯李天一的钱,就颠倒是非,老子们要杀了你全家”——因接连收到死亡恐吓短信及电话,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今天上午向北京警方正式报案。(8月4日 《法制晚报》)

  看香港片多的朋友,经常会听到一句台词“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说的话将会成为呈堂证供”。在法治社会中,这更像是中你我双方的约定俗成。不清楚现在国内电视剧,会不会嫁接这样的台词。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现在李某某的案件,早已经超出了电视剧所能承载的所有离奇和刺激。它俨然成为了中国法制案件中无出其右的 “地标建筑”。

  要在文章的起承转合中充分说透律师的职业道德,恐怕并不是兰和律师他们所想要的。兰和不是甘地,无法用一己之力来一场非暴力不合作的盛宴。他所指仗的,完全是在一个崇尚法治的国家里,能为他所代理的李家,发出一点点微弱之声。即便他并非出庭作证的律师,但是由于此案太过于聚焦,所以接踵而至的各种烦恼、愤怒,想必兰和律师并不是没有心理准备。但即便如此,面对煞有其事的死亡威胁,兰和还是选择了报案,毕竟安全感是必需的。

  道理上,谁都知道律师有为犯罪嫌疑人辩护的权益;但在法庭还没宣判之前,网络上已经积累了太多对于李某某案的戾气。客观来说,这种戾气的与日俱增,是应该值得相关部门产生警惕的,即便兰和没有受到死亡威胁。各大门户网站,但凡和此案有关的跟帖,都以万记,且打开一看,几乎都是一边倒的口诛笔伐。在李家频繁更换律师,以及后续的“成人世界太过凶险”、要给李某做无罪辩护、乃至于清华大学某位教授的荒诞言论之后,这个案子已经如脱缰之野马,汹涌而奔。

  作为一个律师,能够亲身经历李某某案,不管结果如何,都将在很长的一段时间中不被人们遗忘,这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从药家鑫案和巧家爆炸案中,积攒了不少江湖地位的兰和,此番深入虎穴,多少是带着点熟稔和自信,来应对这种已经被网络舆情所把持的法律案件。谈不上正义和道义,也说不出优势与劣势。来的,都不是打酱油的,而离场之后,脱不脱层皮,也未知可否。

  只是作为李家的法律顾问被推到前台,用通俗的话说只能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在体制正在逼出“人治”的毒,而渴望法治来一统天下的时候,人人都更清楚的知道自己在法律面前追求无罪的权利,即使听起并不让人待见,但事实如此。很多精英们都在“客观、冷静”的如是说。“兰和”们,请虽千万人汝往矣吧,要知道你们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编辑:顾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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