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救灾车辆收过路费私利切莫给爱心添堵

时间:2013-04-25 07:47   来源:广州日报

  4月22日,山东青岛华仁药业救援车队向雅安灾区运送价值50万元急需药品,在通过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时,遭遇河南高速管理收费站的阻拦,被告知不缴纳过路费不予放行。河南省高速公路方面解释: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河南高速,但需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救灾如救火,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为了区区一点过路费,却不愿意对救灾车辆免费放行,这种做法相当令人心寒。而且其坚持收费理由也很冠冕堂皇:免费通行要办理相关手续,但谁知道这一相关手续的办理又要耽误多少救灾时间?这般繁文缛节地折腾下来,耗心耗力不说,救援时间也白白地被延误。

  豫陕收费站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称,当地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救灾车辆可以免费通行的通知。这可能是句大实话,那就不得不问问河南省高速公路的相关部门了:在爱心救灾面前,为何不能网开一面、特事特办,对救灾车辆实施免费通行?事实上,雅安地震后,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立刻在全系统启动公路应急处置机制,通往灾区的高速公路全部实施免费通行。从情理上来说,该救援车队也是通往灾区救灾,并且出示了救灾证明和物品清单,免费通行也不为过。何况其在山东省境内高速都可以免费通行,何以到了河南省高速就必须要缴纳过路费?

  在救灾车辆面前,仍死守冰冷的制度,一方面显示出高速公路收费站的不近情理,另一方面也凸显出部分垄断国企的收费惯性。一切都在为生命让道,高速公路不能为了自己的区区私利,为爱心救灾车辆“添堵”。

  不过话又说回来,连霍高速豫陕收费处坚持收过路费的冷漠也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如何确保救灾车辆的免费通行更具制度操作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这样的规定过于笼统,能否考虑由交通运输部门统一制作相关免费通行证明,畅通全国高速公路,值得思量。

  所幸,就在此文收尾之时,河南省交通部门表态:救灾车辆即日起高速免费通行。而当地高速公司也表示,车队凭证明可退费。光明的尾巴,让反思更显必要。(子在渊)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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