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教授蔡继明,近日公开建议改进节假日安排,取消小长假制度,实行长周末制度,即不再借(或挪)用双休日分别与元旦、清明、端午等5个为期1天的法定节假日凑成3天小长假,而是以双休日为中心,借(或挪)用节假日来凑成3天长周末。(3月13日《新快报》)
这已不是蔡继明教授首次提出“长周末”设想。早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他就曾积极呼吁“节”、“假”分离,实行长周末制度,并提出了具体建议——规定固定节日为法定假日,但放假的具体时间不安排在当日,而是换到周五或周一,与周末放在一起连休,组成“长周末”。
今年元旦假期过后连上八天班,让网友们大呼“伤不起”。相比之下,取消小长假改休长周末的建议,确能更加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的时间安排,从而避免短休后连续工作带来身心俱疲、效率低下等调休后遗症。从国际来看,长周末是美国和欧洲国家的通行做法,引入我国也算是与国际接轨。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一制度并不符合中国国情。
一方面,西方国家之所以实行长周末,关键在于其节日大都以星期为准,普遍固定在每年的第几月第几周的星期一或星期五,比如加拿大的劳动节是9月第一个星期一,感恩节是10月第二个星期一,这样一来,节日很自然地与双休日连在一起,形成长周末。而我国的节日都是以日期为准,并不一定会落在每周工作日的开头或结尾。要想取消小长假改休“长周末”,很多时候必须采取变通做法,与当周的周一或周五调休,从而与双休日组合生造出来。
这样一来,新的问题就应运而生。我国现行小长假,大都是围绕着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而定,旨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文化的认同感和自豪感。对于很多人来说,清明祭祖、端午登高、中秋团聚,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过节内容。倘若法定节假日不放假,而是挪去凑成“长周末”,所谓节假日也就失去了文化内涵,只剩下休息一天的程序,不仅造成公众的不便,对于日渐变淡的节日氛围更是雪上加霜。节日的重要性就在于纪念性,过了这个村就不是这个店了,即使长周末与节日前后相隔几天,也会觉得意兴阑珊、索然无味。
同时,国外公众习惯长周末,带薪休假可供自主安排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美国感恩节定在11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四,大多数人会在星期五选择休一天带薪假,从而获得一个连续4天的长周末。反观我国,带薪休假依然是纸面权利,没有这个“黏合剂”来弥补节日和周末之间可能出现的距离,长周末只能依靠不断的调休生编硬造,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
说到底,解决“中国式放假”的一系列问题,需要考虑的不是“长周末”这个舶来品,而是如何激活带薪休假。这是一个虽然艰难却无法绕开的问题。就此而言,蔡继明教授关于“实行带薪休假旅游消费券制度,通过工会系统和法律诉讼保障带薪休假权利的落实”的建议倒是十分中肯。倘若每个人都有自主支配假期的权利,小长假的爱与哀愁也就不复存在。法定节假日大可碰上哪天就哪天放假,剩下的交给公众去自由组合,“长短周末总相宜”。(张枫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