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新春出台规定,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实行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为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区政府规定对举报内容一经查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2000元奖励。(《北京晨报》2月20日)
这一做法当然值得肯定。禁止公务员工作日中午饮酒,这其实是早就有的规定,但在一些地方,禁令沦为一纸空文,关键原因则是因为执行不够。现在,通过有奖举报方式予以遏止,势必会产生很强的震慑力,也值得期待。2000元的奖励虽然数目不大,但也不是一点都不诱人。如果打一个电话或拍几张照片,就可以领到奖,这样的“美事”没有理由不去试试。更重要的是,这也是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不过,我更关心,领这2000元举报奖金是否足够容易?一方面,公务员如果公款吃喝,在当前的严峻形势下,他们肯定会更隐蔽,普通老百姓怕是很难逮着举报机会;另一方面,如果领奖金需要提供很多证明,而且领奖的安全系数太低,可能也会让这个规定只是“看起来很美”。当地政府设立了这个有奖举报,可能会使公务员工作日中午饮酒变得更加小心,这反过来也增加了举报的难度,倒也是改革初衷所在。
要想使有奖举报产生足够的震慑力,需要使领奖变得容易些再容易些。其一,领奖只凭证据即可;其二,要保护好举报者的私人信息,一旦被泄露,相关人员要受到严厉惩罚;其三,要实施倒查制度。举报人提供了证据,事实的查证就得由监管部门去做;其四,更该将有奖举报延伸到公款吃喝上;其五,最后要让违规者受到严厉惩罚。对违规公务员进行严厉惩罚,这才是对举报者最好的奖励,也远超过2000元奖金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