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不管红绿灯,凑够一撮人就走”的“中国式过马路”,引发舆论热议。中央级权威媒体也纷纷跟进,认为很多中国人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太淡薄,认为“中国式过马路”是“冻结了是非的集体无意识”。
舆论聚焦“中国式过马路”,并从多个层面展开反思,这是好事情。然而,最近有媒体“另辟蹊径”地指出,“美国式过马路”比“中国式过马路”还糟。言下之意大概是说,别老说咱们中国人闯红灯不好,人家外国人还不如咱们呢。
在一篇题为《“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的文章中,作者详述了他在美国的见闻——中国人心目中最发达的美国,自称是“世界中心”的大都市纽约,集体闯红灯的现象也非常普遍。作者在文章中写道,“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任何时间、在任何一个路口,都能看到成群结队的行人在闯红灯。”作者还进一步提到,如果说,“中国式过马路”是“凑够一撮人”就闯红灯,尚有所顾忌,“美国式过马路”则还不如中国式——行人全然不顾车辆和其他行人,自己直接开步走,连和他人“凑一起”的意识也没有。
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人群素质总有高低,闯红灯现象也不可能完全杜绝。但是,作者强调“美国人也喜欢闯红灯,甚至还不如中国人”,能说明什么呢?
难道我们因此可以说,身处发达国家的美国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也喜欢闯红灯,我们的“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可以原谅的?或者因为作者所说的“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就由此产生一丝优越感——即便是闯红灯,我们也比人家闯得有纪律?
不错,曾经引起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的确刺痛了很多人——闯红灯一向被视为低素质的举动。但刺痛归刺痛,事实却不容否认,行人闯红灯在我们的城市里,的确是很普遍的现象。知耻近乎勇,现在大家在议论声中尚有耻感和痛感,还懂得反思,这是好事。如果这种耻感能减少“中国式过马路”情形的出现,让越来越多人习惯于遵守交通规则,那么,舆论对社会现象的关注和反思,其价值就体现出来了。
然而,媒体如今发表《“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这样的文章,不管作者的真实意图是什么,客观上都在为国人闯红灯找借口——你看,人家也这样,所以咱们闯红灯不稀奇,更没必要大惊小怪。殊不知,按此逻辑,任何关于不文明和群体素质现象的反思,都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只要找到“人家也这么做”的论据,就可以轻松原谅自己了。
既然明知道闯红灯不对,那么,我们就应该想着“不管别人怎么样,自己也不能闯”,而不是通过“别人也闯红灯”来给自己找借口。在这个过程中,媒体应该促进舆论反思、推动规章制度的完善,而不是发出“‘美国式过马路’还不如中国式”这种奇怪的声音。如果光是费心思去考证“人家也闯红灯”,除了麻痹我们闯红灯的耻感、淡化闯红灯的是非感,还能剩下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