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自己的女儿和她的同伴同时掉进水里,你先救谁?面对这样的局面,湖南长沙县黄花镇村民肖广的选择是,先救离岸边更远的女儿的同伴,再将女儿救上岸。“我当时是考虑女儿情况不太危险,才先去救邻居女儿的,我也不会游泳,如果当时我稍微迟一点,她就会滑入深水区,就会没命。”肖广很庆幸自己做出了一个正确的选择,“鱼与熊掌兼得”,最后两个女孩子都安然获救。(11月6日《潇湘晨报》)
先救自己的女儿还是先救别人的女儿,这是一道人性考题,而且没有标准答案。肖广的选择当然令人称赞,但回过头来想想,女儿是他的亲骨肉,先救自己的女儿难道有错吗?万一肖广“先人后己”的选择最后导致自己女儿溺亡,他的良心将一辈子无处安放。反之,如果因为先救自己的女儿导致邻居的女儿溺亡,肖广同样会良心不安。
事实上,我们这些局外人的判断都是在电脑前冷静思考的结果,而对于肖广来说,他没有时间冷静思考,当时唯一的想法就是赶快救人,因此,无论他先救谁都是正确的选择。从结果看,肖广先救邻居的女儿是“鱼与熊掌兼得”,万一结果不是这样,他或因先救邻居的女儿而让自己的女儿溺亡,或因先救自己的女儿而让邻居的女儿溺亡,即便如此,也不能说肖广的选择是错的。
有一个经典的人性考题是这样的:假如妈妈和妻子一起掉进河里,你先救谁?这个考题无比残酷,面对这样的人性考验,无论先救谁都是正确的选择,只要是奋力救人,不管结果如何,救人者都不应该受到谴责。事实上,只有在现实中遇到这样的考验时,人们才需要作出选择,而在假设情况下拿这样的问题考验他人的人性,无异于设置“道德陷阱”,本身就是不厚道乃至不人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