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公安处境太尴尬

时间:2012-09-25 14:04   来源:法制日报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一村民在一起占地纠纷中死亡,《人民日报》记者从盘锦市政府获悉,调查认定:民警接110出警,并非警察参与征地拆迁。出警后,遭王树杰和家属泼汽油、追砍。在王树杰点燃衣服扑向民警时,受到威胁的民警开枪。针对这一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事件,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并还原了事情的部分真相。

  这一事件各方的评论很多,网友对警察的指责尤其不客气,“警察枪杀群众”成为舆论一边倒的一个重要理由。但事实真的如此吗?新华社的调查中有这样一段当事人的描述值得注意,处理类似事件警察往往成为弱势,去年兴隆台就因为强拆,警察出警被拆迁户砍成重伤,在此事中,一开始张研只带了一名警察前往调解,没想到一去就成为王家人攻击的重点,无奈之下张研又叫了三名民警协助,可是冲突还是愈演愈烈。

  从上述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简单地把发生冲突的责任归咎于民警是不公平的,当事人报案民警可以不出警吗?“有警必接”是死规定,如果民警不出警,一旦发生血案大家是否还要把责任归咎于民警呢?但是类似的事件民警出现场是有益于事态的平息,还是会激化矛盾呢?从盘锦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第二种结果。

  大家都知道,公安部在去年年初就有规定,“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这一规定态度明确、用词强硬,绝不是随便说说的,而是从很多经验教训中得来的。事实上,从瓮安、孟连事件开始,公安机关就对民警参与处理此类事件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这一规定就是反思的结果,其核心思想是慎用警力,要达到的效果就是和谐警民关系。

  事实上,当前包括强拆在内的很多社会矛盾,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涉及的各方利益也是纠结不清,绝不是公安单方面的力量可以解决的,公安民警在这些问题上冲在前面,打头阵,不但不利于矛盾的化解,相反因为民警的特殊身份很可能会激化矛盾。从盘锦的拆迁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在王家一家人情绪激动的时候,警察的出现不但没有使他们平息怒火,反而刺激了他们走向极端。所以,类似事件的处理只能通过各方协商、调解来解决,而绝不能轻易动用警力。

  公安部的规定在本质上是对公安民警的保护,也是对国家和政府公信力的维护,认真落实这一规定不仅是各地公安民警的职责,更是各级政府的职责。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公安民警愿意去处理类似事件,而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官员不能恪守权力的边界,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公安民警当成了“私人武装”,动辄出动警力,把民警逼上了前线。

  再次回到盘锦强拆事件,公平地说,制造矛盾的不是公安,激化矛盾的也不是公安,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政绩观出了问题。这种执政理念和政绩观伤害了政府与人民的情感,冲击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而公安民警在这个问题上成为了牺牲者,因为毕竟人死在了民警的枪下,群众的不满就会针对民警,那么民警所做的一切和谐警民关系的努力都会付之东流。

  要改变一些地方政府的政绩观,从根本上解决“土地财政”的思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这需要从上到下的共识,需要寻找国家新的发展动力。而现在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的有关规定,让规定成为民警的“护身符”,避免类似悲剧再次上演。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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