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报道,河南省洛阳市图书馆长期被培训班“霸占”着。该报记者暗访发现,洛阳市图书馆正面有一个正门和两个侧门,正门是进出图书馆的,而两个侧门分别是“雅思英语”和“佳音英语”培训班入口,另外图书馆三楼还有中小学辅导班,图书馆把这里当成出租挣钱的“自留地”了。
洛阳市图书馆的情况并非特例。笔者到各地出差,喜欢逛当地的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空间”,了解当地的地域文化,丰富自己的知识和见闻,但遗憾的是,这些空间经常被商业机构“侵蚀”。
洛阳市图书馆是国家出资,政府举办并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综合性公共图书馆,是洛阳市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性质上讲,该图书馆为“副县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也有财政拨付。全国的公立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莫不如此。
既然这些“公共空间”由国家“养活”,为何还要打这些空间的主意,将其出租牟利,从而挤压、霸占“公共空间”呢?说白了无外乎一个“利”字。打着“合理开发”的旗号,把“公共空间”当成奇货可居的“生意”,其“利润”都去了哪里,是用于公共事业,还是成为员工“福利”,甚至流入了个别领导的口袋,值得怀疑。
或许有人说,洛阳市图书馆的做法无可厚非,毕竟现在是商品经济时代,一切讲究投入产出嘛,公立图书馆也要有“效益”。也有人认为图书馆虽然是财政全供单位,但入不敷出,图书馆只要开门就要花钱,水电等各项费用开支都很大,出租教室也是为了补贴这部分费用。
不错,公立图书馆是要有“效益”,只是这种“效益”是社会效益,精神效益,文化效益,而不是单纯的“商业效益”,这是由其公共性决定。我们或许对这些“公共空间”的投入不够,但这要在地方各级政府更加重视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得到补充,而不是以牺牲“公共空间”的做法,换取一些“商业效益”。
文化部和财政部2011年出台的意见很明确,到去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无疑是让公共图书馆实至名归、回归其“公共”本位的一个基本要求。总之,我们要为“公共空间”保留一方没有商业利益侵蚀的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