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和医生,是干什么用的

时间:2011-11-16 10:56   来源:钱江晚报

  难道还用问吗——图书馆是为读者服务的,医生是为患者服务的。

  错,至少部分错了——图书馆可以为了自己方便而不理睬读者的合理需求,医生可以是为领导“争气”用的。

  《扬子晚报》昨天报道,南京图书馆有关少儿读者的一些规定,引起了读者不满,最近纷纷在网上发帖诉说自己在南图的遭遇。网友“悠然”发帖说:“上次带儿子去,说年龄不够不能办卡,那我就带他去大人区看一会吧,大人区小孩不让进,好吧,那就去儿童区吧,儿童区大人不让进,我俩伤心地离开了……”原来南图有一条规定,10岁以下孩子不给办证借书。向10到15周岁的读者开放的少儿借阅室,成人不能进去,不可以代孩子借书。这样一来,家长就无法为孩子的借阅提供意见。

  这个“不准”,那个“不行”,家长之所以感到不解,是因为他们太不体谅馆方。你想想 ,不到10岁的儿童都 可以来阅读、借书,叽叽喳喳,会乱成什么样子?会给馆里增加多少麻烦?如果允许家长陪孩子借书,孩子要这本,家长说那本好,烦不烦?还有市级大馆的档次吗?“不准”,“不得”,“不许”,那就省事了。

  “省事”,替自己,而不是替服务对象省事,是不少公共部门(当然不是全部)的规则、制度设计、各种资源配置,直至某些设施建设时的一项重要考虑。

  同样,口头上,没有人会否认医院、医生的“用途”是为患者服务,但是,碰到具体问题,真实的想法就暴露出来了。10月26日,在广东佛山市南海区红十字会医院,一名男婴刚出生就被当作死婴丢弃。事件被报道后,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在微博上说:“这样的医生太不争气了!当前狠抓质量管理,出现不按医疗规程办事的事件,确实反映出有些医院不谙管理!”

  注意到没有,廖副厅长的第一反应是“医生太不争气”。给谁“争气”?给患者吗?患者对医生的要求是认真诊治,合理用药,而不是“争气” ,只有医生的领导、上级才需要下级给自己“争气”、“挣脸”。这个脸面,还可能关联着更多的东西:评比啊,考核啊,晋升啊,总之,给廖副厅长“争气”,排在为患者服务之前。

  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往往只此一家,别无分店,民众没有选择,服务好是你运气,不好自认倒霉;因此,相关领导的意识和理念,对相关部门的服务质量,具有引导作用,这种作用延伸下去,就会对相关服务对象即民众的生活,甚至是命运,产生影响。有的影响是缓慢、隐蔽地发生、形成的,比如图书馆服务与市民素质之间的关系;有的则是直接的,甚至可能是致命的。如果佛山南海区红会医院早就真正树立了“患者第一”的理念,我不相信还会发生假“死婴”事件。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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