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侧滑”,善后程序一个都不能少

时间:2012-08-28 15:34   来源:工人日报

  8月24日凌晨5时30分,黑龙江省哈尔滨一座通车不到一年的大桥坍塌,造成3死6伤。8月25日下午,哈尔滨市政府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事故大桥是三环路群力高架桥,与阳明滩大桥分属两个工程建设项目;4辆车总重420吨,“超载是事实”;国家级桥梁设计大师和知名专家等7人已组成专家鉴定组;市建委已将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相关资料提交调查组,待调查结果确定后将公布相关名单等。

  仔细想来,上述发布似乎没有太多公众最关心的信息——货车超载几乎是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便曝光出来的,一度被推断为事故发生的原因;至于桥的名字、究竟是“坍塌”还是“侧滑”当然也重要,可不管叫什么名字、用什么动词,有桥倒了、有人死了都是事实;正如新华社8月26日刊发的评论所说:事故发生已经3天,公众居然至今对“桥是谁修的”不得而知……有关方面对桥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讳莫如深、秘而不宣,究竟有何“难言之隐”?

  这起事故之所以引发如此强烈的关注,一方面是因为它有一些公众看来十分恶劣的情节,比如,耗资巨大、通车不到一年,有关部门最初回应竟称“工程指挥部已经解散,找不到了”。另一方面,是公众对这种“桥塌塌”、“楼歪歪”、“路脆脆”之类的事,已是一忍再忍,此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公众承受力受到严峻挑战。

  不管怎样,事故已经发生,很多损失无可挽回,但善后工作如何做,如何释解质疑和猜测,有关部门显然不能怠慢。

  首先,真相的调查必须提速。有关部门前后矛盾的说辞究竟是何原因?事故的发生是何原因?是设计的问题、施工的问题、超载的问题、资质的问题还是其他什么问题?一些记者亲眼所见的桥体内混有木头、编织袋,调查出的监理公司曾被“亮红灯”、施工由小公司承接等问题是否存在?因此,要给出详细说明,才能够让公众信服。

  其次,是真相查明之后的问责。问责,包括对直接责任人的问责,也包括对间接责任人的问责。直接责任人,比如桥梁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的负责人、超载司机。间接责任人,比如工程项目的审批方、指挥部,城建部门、施工单位的上级单位或者所属部门,说白了就是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问责哪些人,具体怎么问责,都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而不是敷衍了事,等着百姓慢慢忘却。

  第三,是对调查真相和问责过程中的信息公开。这个公开不应该如有关人员在新闻发布会上所说“待调查结果确定后公布”,而应该是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什么时候知道就第一时间公开。既然有关部门已经掌握设计、施工、监理公司的资料,就不应该再藏着掖着,公布出来既可以显示政府部门调查真相的诚意,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猜测和质疑。

  最后,是反思。在发生了不少的城市桥梁、楼房倒塌、倾斜事件和道路沉降、开裂等事件之后,有关部门可曾认真总结和汲取教训?如果是设计的问题,是建桥的标准不够科学还是设计的尺寸、结构不够严密?如果是超载的问题,那么,如何遏制?物流成本如何降低?监管部门如何切实履行好职责?这些都需要反思。

  细心的人会发现,每每通车的时候、竣工的时候、抢险完成的时候,庆祝和表彰总是很及时,也总是轰轰烈烈,可一旦出了问题、需要给公众一个交代、需要问责的时候,那些台前幕后邀功领赏的人都开始“躲猫猫”了。到了反思的时候,基本上就只剩下公众、公知和媒体了。

  更深层次的问题是,一些人根本没有把这些工程项目当做关乎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而是当成了有利可图的“唐僧肉”。如此怎能避免下一次事故的发生?

  调查!问责!公开!反思!事故发生之后的善后程序,一个都不能少。一次完整的善后是为了保证更多桥梁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使用的安全,是为了保证更多百姓出行的平安。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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