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基金会近日发起近20年来首次大规模义捐活动,称获捐资金将用于城市景观林带建设。让人意外的是,该消息一出,网友反对声成片,在拒绝捐款的同时,还直指政府部门绿化建设中的“浪费”和“不透明”现象。义捐活动虽已开始,但目前未收到任何捐款。对此,深圳市绿委会回应称,绿基会发起义捐活动是支持城市绿化,并非因“绿化资金不足”。
拒捐也是权利意识的觉醒
在慈善捐款领域,有一种现象似乎正在形成: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只图单方面付出,为求心安地献爱心,或是为了慈善尽义务,而是越来越关注慈善本身的程序正义性。关注慈善行使,成为一种权利。这不能归咎于人们的公共意识匮乏,相反,这或许正是社会进步与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表征。
一个显见的道理是,既然市民已经纳税,那么纳税额就理所当然应该投放于诸如绿化之类的公共建设上。倘若因为公共管理者未能善用这些款项,致使财政资金出现赤字,他们应该做的是接受有关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合法的质询乃至问责,而不是大言不惭地再次把手伸向市民的荷包。
即便是单纯为了“支持城市绿化”,人们也有权让公共管理者拿出账本,证明善款筹集与使用的合情、合理与合法性。倘若从公共资金利用到善款筹集、使用上,都缺乏足够的监督与清晰的账本,那么,市民对募捐感到疑惑甚至产生抵制情绪,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关注自己的财富流向,关注纳税额的利用,关注善款的使用过程,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权利。如果只有美好的愿景,却缺乏正当的手段,甚至公民应有的权利也在这个过程中有意无意地被忽视,那么,慈善募捐又如何以慷慨向善与公共精神匡扶人心?(李妍)
拒的是“糊里糊涂的捐”
哪些事情可以搞募捐,是不是拉一个高尚的名头就可以摆个摊子?当然不是。尤其城市绿化这种本属于政府部门职责范围的事儿,既不属于“一方有难”的特殊情况,也谈不上紧急窘迫,原本就属于很日常的公共服务内容,政府部门(城管局)是否可以联合下属的基金会,公然地搞起募捐呢?纳税人要一个解释,着实合情合理。政府部门回应称,生态景观林带工程等本不缺钱,资金已经到位,“之所以发起募捐,是希望更多的市民参与到绿化建设中”,这种募捐是不是来得有点没名头?
所谓拒捐,拒的是一种“糊里糊涂的捐”。以“纳过税了”作为拒绝捐款的理由,本身就是一种叫板与抬杠,说透了就是一句话:不信任你,不想给你捐了,找个理由而已。连续发生的事情警示大家:光是简单地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道德说教,已经不足以动员社会爱心的踊跃,指导不爱心资源的最优化配置,反而会将“道德”搁置于一种非常危险与尴尬的境地。当务之急,是靠规范的制度、较高的公信,来实现募捐文化的升级换代,通过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种种表现,挽留正在犹豫甚至动摇的社会爱心。(毕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