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宁原市委书记焦宝华受贿、滥用职权被法院判处死缓。近日,在他身后“垂帘听政”的情妇杜某,以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在一审法庭上,杜某为自己辩解说:“我只是牵线搭桥,并不是受贿。”而法院认为,杜某作为焦宝华的特定关系人,与焦宝华通谋,共同利用焦宝华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叶某、谢某牟取利益,并共同非法收受二人给予的现金2100万元,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7月30日,亚心网)
曾任乌鲁木齐一家燃气公司副总的杜某,有不错的事业和家庭,但她迷恋能带来巨大利益的权力,不惜以肉体去傍新疆伊宁原市委书记焦宝华,“垂帘听政”共同受贿。随着焦宝华这根肉柱子的倒下,杜某的丑行也曝光,不仅身败名裂,而且将身陷囹圄。
中国的古语中历来就有“自古贪官多好色”的说法。如今呢,“贪官多好色”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根据现行《婚姻法》修改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教授的统计,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95%都有“情妇”,腐败的领导干部中60%以上与“包二奶”有关。
当然,像杜某之类的情妇,与其说喜欢贪官本人,倒不如说是喜欢贪官头上的那顶乌纱,即那顶乌纱背后的权力以及通过权力可以交换的社会资源。在权、钱、色的交易中,情妇与官员沆瀣一气相互勾结,通过其美丽迷人的外表、风情万种的妩媚和深藏不露的心机,成为了贪官大肆贪腐的导火索、加速器、催化剂、中转站,甚至洗钱机器。她们在为贪官谋财、换财的过程中“屡建功业”,同时也使自己收获不菲。贪官和情人表面上是通过“情”字联系在一起,实际上是权色交易和金钱关系。
男女之欲,如库之水,平静流淌,则滋润人生,享受鱼水之欢;反之,若纵欲滥情,一旦决堤则害人害己。这些年,随着肃贪风声日紧,情妇的“职业”风险越来越大了。在情妇榜上名声大噪的情妇,如李平、蒋艳萍、卢嘉丽等等,一个个的下场十分悲惨,有的甚至付出生命之代价。
新疆伊宁原市委书记焦宝华的情妇杜某一审领刑15年,再次向贪官的情妇们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做贪官情妇会很风光,譬如“垂帘听政”,大肆敛财;但也有很大的风险,因为她们的头上同样高悬着一把法律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短暂的风光风光,必然是法律的严厉制裁,这是多么的得不偿失啊!(钱桂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