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拍贼”太疯狂,警察同志还是亲自出马吧!

时间:2012-07-20 10:11   来源:人民网

  南宁警方发动全民“街拍”小偷,一张照片奖励20元。管辖广西南宁市多处繁华地段的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目前正大力开展“大家拍小偷,携手保平安”活动。市民只要用手机、DV等工具,抓拍小偷作案的丑行,并通过彩信、微博、短信等方式,发送到警方专用的手机和微博上,警方将第一时间出动,锁定、追踪及堵截嫌疑人。如经警方确定举报的嫌疑人是违法犯罪分子,市民即可获得警方提供的20元手机话费的奖励。除此之外,警方每月还评选出5名“街拍达人”,给予一定奖励。警方希望广泛发动民众力量,更好地打击犯罪。(7月17日中国新闻网)

  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一直以来都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法宝之一。然而,对于警方发动全民“拍贼”的做法,我还是心存疑虑。

  市民的人身安全如何保证?虽然市民只是为小偷“立此存照”,一般不会正面冲突,但常言说得好:做贼心虚,小偷“干活儿”时肯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市民毕竟只是“业余拍客”,不具备媒体暗访记者那样的专业技能,容易被小偷发觉。万一因此而给市民带来人身伤害,是否有点得不偿失?又该由谁来负这个责任?

  另外,全民“拍贼”,警察干啥?据称,警方“将第一时间出动,锁定、追踪及堵截嫌疑人”。可是,即使是“第一时间出动”也是需要过程的,如果待警察赶到小偷已然溜之大吉,岂非白折腾了?还有一个细节不能忽略:警方提供的20元手机话费奖励和“街拍达人”奖励,钱从哪里出?肯定不会让警察自掏腰包,那便是从公款里出。抓小偷原本就是警察自身的职责,现在却拿着公款鼓励市民“冲锋陷阵”,是否有转嫁责任之嫌呢?

  在有些国家,发生火灾后只能由专业消防队救火,普通市民必须立即撤离。如果有谁擅自救火,不仅不会获得“见义勇为”的赞赏,反倒要受到惩罚。理由很简单:让更专业的人来从事更专业的工作,方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保证安全。同样的道理,与小偷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是警察的“强项”和本职工作,还是由警察“亲自”来做比较好。(乔志峰)

编辑:许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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