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下午,一名13岁的女孩从青岛市市南区一座商务楼的7楼跳下身亡。这个名叫孙正雯的女孩自杀前留下3页遗书,称因为不堪忍受父母长期的家暴,决定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个女孩还留有一页遗嘱,希望死后捐献遗体,“能捐的都捐了”。(7月11日《西安晚报》)
乐观而又极富爱心的孙正雯因为父母长期施于家暴,用极端的方式结束了生命,离开了这个“充满爱与恨的世界”,让人扼腕叹息,也让人愤愤不已,更引发我们的反思:谁是凶手,到底谁该为花季少女的死负责?
毋庸置疑,孩子的父母是导致女孩走上绝路的直接凶手。我们推测,孙正雯的父母也一定是爱孩子的,也是望女成凤,希望女儿有出息的:一来女儿有个好的人生,二来自己有所寄托,有“脸面”。问题是爱的方式不对,或者说爱的表达方式不对,从相关信息我们知道,孩子交笔友会引来暴打,孩子累了想休息也引来暴打,孩子成绩不好更会招来暴打。一句话,父母太过崇拜棍棒的威力,爱孩子的方式就是施暴,施暴是其养育、教育孩子的唯一法宝。
虎毒尚不食子,只会用暴力教育孩子,这是父母的无知和悲哀。即就是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孩子仍然乐观,仍然富有爱心,“能捐的都捐了”,这让我们心疼,我们真该思考一下,为人父母,到底应该如何去为孩子的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到底应该如何去爱孩子,教育孩子,而不要将我们对孩子的爱,变成对孩子的折磨和摧残?
其次,教育工作者对孩子的死也有推卸不了的责任。从小处说,老师已经了解到孩子在家里的遭遇,并且也“警告”了孩子的父母。现在看,仅做到这一点,显然不够。如果再用些心,多与学生交流,多同家长沟通,深入了解,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从大处讲,学习成绩的好坏往往成为教师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受此影响,教师更多地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学生成绩的提高上了,没有或者少有时间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等其他情况。这一方面影响家长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更重要的是扭曲了教育的本意。教育的本质在于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培养有益于社会的人。传道、授业、解惑是为人师者的天职。只看成绩,分数至上,只会抹杀学生的天性,遏制学生的潜能,甚至间接“谋杀”了学生。
再者,社会大环境是孩子殒命的无形推手。家庭、学校和社会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三个不同层面的环境,社会是其成长的土壤。价值观的多元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价值观的错位和扭曲则会孕育出怪胎甚至是毒瘤。对成功的偏颇理解,对人才的狭隘评判,使社会这一土壤缺少了许多“养分”。教育制度的改革不尽如人意,教育评价体系的不尽科学,难免让教育工作者彷徨迷失,难免让家长在子女教育上“走形”甚至“失态”。另外,从法律层面讲,针对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尚待完善,已有的法律、法规在施行中还存在许多难题,这种局面,无疑难以编织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网”。
花季少女的绝望选择,再次警醒我们:是该面对现实,深刻检讨尚且存在的诸多问题,让家庭、学校和社会联动起来,好好呵护我们的“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