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绩效考核带来食品安全的春天

时间:2012-07-06 14:31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日前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的阶段性目标,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使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定》首次明确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7月4日《新京报》)

  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此起彼伏,困扰着这个转型期的社会,让深陷其中的民众焦虑不安,直到变得什么都不相信。尴尬、焦躁与愤懑的社会情绪之下,管理层面之于食品安全问题频出重拳,但是,该立的法立了,该查处的大案查处了,一个又一个食品品牌陷入质量门,其中不乏重拳关闭的案例,却仿佛无法遏制更多的食品安全事件前仆后继。而此次,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应该是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

  每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大抵有三种托词:一者是法制不健全;二者是检测技术跟不上造假的步伐;三者是监管力量薄弱。资料显示,我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共计8万人左右,却监管着全国近5000家药品生产企业、40万家药品流通企业、17000家医疗器械企业、3400多家化妆品企业、2000多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230万家餐饮企业。力量如此悬殊,即便是抽检,恐怕也做不到监管的全覆盖。

  必须承认,法规的完善一定会是实践积累的过程,监管的技术进步也首先需要监管者用智慧去面对现实难题。易言之,先把现有法律运用充分,再谈补充法律的问题;想方设法去致力于监管的技术进步,才不会一直落后于造假技术。现实的问题是,《食品安全法》的诸多条款被虚置成了“稻草人”,现有技术足以检测甚至用肉眼与思维都能判断的食品问题,都是以“另类”或者“草根”的渠道被曝光出来。是以,种种托词多不过是监管不力的遮羞布而已。

  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共计8万人左右,说少并不算少。一位跑食品安全线的新闻记者,一年之内调查曝光一起食品安全事件,绝非难事,事实上,诸多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先是媒体曝光出来的,行政监管然后才予以跟进和介入。照此逻辑,食品监管人员平均一人一年查处一起食品安全案件,也不能算作高要求——新闻记者能做到的,专业的监管者更应该能做到。那么,设若全国一年查处8万起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事件,这个市场环境用不了多久就会风清气正。

  问题在于,监管的动力以及由动力激发出的主观能动智慧从哪里来?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就是激发监管动力的制度源泉。既往经验表明,凡是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的事项,都会在行政推动下实现明显改观。在地方政府的考核体系中,不再是经济数据独大,而是不断充实进公共事务指标,这种转变是值得称道的。以此为纲,或许会出现行政权力施压监管、监管下沉、媒体和舆论监督监管的局面,由此,食品安全的重生与春天可堪期待。

编辑:张洁

相关新闻

图片